关于征求坪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征集主题:关于征求《坪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征集状态:
开始时间:2017-05-10
结束时间:2017-05-23
联系电话:134****7307
电子邮箱:Ggsyjwhk@szpsq.gov.cn
内 容:
为加快建设文化强区,促进我区宣传文化体育健康发展,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参照《深圳市文化事业建设费及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深财行规【2012】3号),根据坪山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等,结合我区宣传体育文化事业发展的实际,拟定了《坪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现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5月23日止。
二、意见反馈
反馈意见时请提供个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深圳市坪山区文体旅游局郑先生
联系电话:0755-84622703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美术馆
特此公告。
坪山区文体旅游局
2017年5月10日
回复部门: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部门回应:
为加快建设文化强区,促进我区宣传文化体育健康发展,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参照《深圳市文化事业建设费及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法》(深财行规【2012】3号),根据坪山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等,结合我区宣传体育文化事业发展的实际,拟定了《坪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5月23日在坪山政府在线网站上将全文公示,征集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