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2017年度第五批次公示
征集主题:坪山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2017年度第五批次公示
征集状态:
开始时间:2017-05-31
结束时间:2017-06-07
联系电话:137****9497
电子邮箱:pshr@psxq.gov.cn
内 容: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273号)有关规定,我局完成了2017年第五批次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受理和审核工作。经核查,区共7位人才符合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发放条件,申请人名单及相关情况见***。
一、公示时间
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7日,共5个工作日。
二、补贴发放条件
(一)受理范围:2015年1月1日后经坪山区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新招调的在职人才、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
(二)学历条件: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
(三)年龄条件: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引进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四)发放条件:具有本市户籍、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市、区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续发时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同时累计在深缴满三个月养老保险。
(五)新引进人才在领取租房补贴期间不得租住公租房。租房补贴期间为首次发放租房补贴之日起1年内。
(六)首笔租房补贴账户可使用个人***或金融社保卡;续发必须使用金融社保卡。使用个人***的申请人需及时向区人力资源局窗口提交: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验原件);2、个人声明(包含声明具体时间、承诺提供信息属实等内容);3、个人***复印件(验原件);4、银行账户证明原件,否则将影响补贴发放。
三、投诉监督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公示内容以及人才租房补贴工作予以监督,发现问题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反映人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示负责。投诉举报信息一经查实,我局将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查处。(投诉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行政服务大厅人力资源局,投诉电话:28398726)。
***:坪山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公示名单(2017年度第五批次).xls
深圳市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2017年5月31日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局
部门回应: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273号)有关规定,我局完成了2017年第五批次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受理和审核工作。经核查,区共7位人才符合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发放条件,于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7日在坪山区政府在线公示,公示期间暂未收到任何异议。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7位人才发放人才租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