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千灯湖三期—灯湖市政公园二标工程中标人中标资格的公告
千灯湖三期—灯湖市政公园二标工程于2018年11月14日完成招标工作,并于2018年11月20日确定中标候选人抚州市赣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人。
由于中标人抚州市赣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双方约定的履约担保提交形式按时提交履约担保,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7.5.1款约定:“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中标人需在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的15天内,必须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履约担保,否则按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现决定取消中标人抚州市赣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中标资格。
特此公告!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