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沥镇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整治工程(交通设施)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沥镇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整治工程(交通设施)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市政管理办公室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2、项目概况:本工程总投资约204万元。
3、建设地点:南海区大沥镇辖区范围内
4、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包括标志板、信号灯杆、标线、标记、警示柱、隔离护栏、防撞桶等,详细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计划工期 :本工程总工期为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以下两项资质中的其中一项:
a.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分项);
b. 同时具有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颁发的道路交通标线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书、交通标志板批量生产合格证、交通标志板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书;
2、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的工商年审周期内;
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资质要求a条件的需提供);
4、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符合资质要求a条件的需提供);
5、企业业绩要求:2010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曾独立完成过质量验收合格的一个或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本工程交通设施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须为当地政府部门或建设招投标部门盖章确认的方为有效。】
6、佛山市地区以外的投标申请人还需出具“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名及单位公章的公证证明,公证日期是在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之后的方可视为有效;(公证证明须由投标人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出具,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该公证机构的地址及固定联系电话,通过电话查询确认其真实性);
7、 其它要求:
(1)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2)本项目要求投标担保应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中汇出。
四、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3年6月7日~2013年6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购买,施工图纸制作成光盘,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报名指引:投标人报名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中国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现金缴款单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报名。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单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②收款单位账号:4450***********56;③收款单位开户行:农行南海海逸支行;④款项来源:大沥镇安全隐患路段工程招标文件费。注: “缴款单”不得填写任何投标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
时间:2013年6月 7 日~2013年6月9日(上午8:30~11:30或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
电话:0757-85583020 联系人:杜先生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联系人:何先生、李*** 联系电话:0757-86300783
传真:0757-86368680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分项) (符合资质要求a条件的需提供);
③ 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颁发的道路交通标线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书、交通标志板批量生产合格证、交通标志板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书;(符合资质要求b条件的需提供);
④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资质要求a条件的需提供);
⑤ 《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符合资质要求a条件的需提供);
⑥ 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⑦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将被拒绝也即被评为废标。
2、递交时间:2013年6月24日 下 午14时30分~ 15时00分(北京时间)。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资料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资料(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
4、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在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交易员证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投标交易员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不能通过核查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沥政务网(www.nhdali.gov.cn/)及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nhcet.com/)发布。
八、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南海区招投标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市政管理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穗盐西路(原盐步国税大楼)
邮 编:528247 电 话:0757- 85592218
联 系 人: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邮 编:528200 传真:0757-86368680 电 话:0757-86300783
联 系 人:何先生、李***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201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