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转发关于印发佛山市住建系统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南建设函〔2019〕153号
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市政管理部门,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燃气经营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印发〈佛山市住建系统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佛建函〔2019〕7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南海区住建系统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方案(2019—2020年)》(南建设函〔2019〕75号)文件要求一并贯彻落实,并于2019年6月17日前、2019年12月17日前、2020年6月17日前和2020年12月17日将本单位开展专项行动情况各阶段工作小结(总结)报送我局。同时,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将上个季度的《开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情况表》(详见***)报送我局,第一次报送时间为2019年4月5日前。
***:南建设函〔2019〕153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转发关于印发《佛山市住建系统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doc
佛建函〔2019〕70号关于印发《佛山市住建系统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1红头.doc
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