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舟体育馆补充公告
海舟体育馆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海舟体育馆已于2015年7月24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公告作出延长报名时间及补充公告,补充公告内容如下:
1、海舟体育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中“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修改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说明:因《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处于2007年版、2014年版交替过渡期,本项目涉及的一个资质新旧版本等级变化,按原《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取得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企业,均适用本项目。
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修改为:2015年7月24日~2015年8月3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
3、报名时间修改为:2015年7月27日~2015年8月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修改为2015年8月14日24时00分。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修改为:2015年8月17日上午9时00分~10时00 分。
6、开标时间修改为:2015年8月17日北京时间上午10时00分
招标文件涉及上述内容的地方作相应修改,原招标公告的其他条款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原“海舟体育馆招标公告”,已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仍然有效。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海舟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