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标后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知
南建水函〔2021〕4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及住建部门监管的市政工程项目标后监督检查,督促项目相关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促进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的办法》、《佛山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标后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佛山市南海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标后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1年8月12日
(联系人:钟建安,联系电话:86229409)
佛山市南海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标后检查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及住建部门监管的市政工程项目中标后在工程分包、投标承诺履行、人员到位履职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项目相关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促进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的办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标后检查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投标承诺不履行、管理人员不到岗履职、管理措施不落实、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整顿规范我区建筑市场秩序。
二、专项检查范围
全区依法必须招标的且由区住建水利局负责标后监管的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区政数局提供)纳入专项检查的项目。区住建水利局将进行随机抽查,对如下情形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一)市、区重点建设项目;
(二)被投诉反映存在管理人员不到位、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问题的项目;
(三)住建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问题但相关责任主体未认真落实整改的项目。
三、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和工程分包管理情况。检查招标人、中标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约定签订合同,并实施施工合同网签;是否存在就合同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或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的问题;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中标单位履行投标承诺的情况。检查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内容,施工、监理单位投标承诺拟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履职;机械设备及安全设施投入等是否按投标承诺投入实施;属于按承诺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要检查其承诺的资金到位证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保函)、工人工资分账设置等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善。
(三)项目负责人员的变更管理情况。检查施工单位建造师、监理单位总监等主要管理人员中标后是否在现场履职,如发生更换,是否严格按有关规定向属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了变更手续。对因离职变更的,应核查其社保缴费单位及注册执业单位是否已变更到位。
四、各责任主体应提供的资料
(一)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立项文件、招标核准文件、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增值税***等。
(二)施工单位提供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施工合同等,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合同;工程款收付凭证、增值税***等;监理单位提供监理资质证书、监理合同、监理费收取凭证等。
(三)施工、监理单位现场提供的材料:项目管理机构设置文件、施工(监理)方案、相关负责人员的任命文件、执业资格证书、社保证明、工资发放证明、施工现场的开工报审表、会议记录、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等。
五、检查时间
专项检查分三阶段进行:
(一)纳入专项检查的项目建设单位和中标单位应积极开展自查,对存在问题自行进行整改,并于8月20日前将南海区建设工程中标后自查记录表报送至区住建水利局建筑市场监管股。我局将对未按时上报自查记录表的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诚信扣分。
(二)2021年8月23日~11月底,由区住建水利局对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监理单位的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主体依法进行查处曝光。
(三)2021年12月,为总结提升阶段:由区住建水利局总结专项行动实施情况,标后管理存在问题,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一)请区政数局将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在区政数局招标且项目属地在南海区的项目列表,于2021年8月13日下班前通过政务网发送至我局。
(二)区住建水利局根据工作方案实施检查。检查过程中,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以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行政检查的工作指引》(粤建市〔2019〕101号)开展检查,全面排查中标项目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并依法处理。
(三)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检查发现涉嫌违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严肃查处,并及时将处罚信息录入国家、省、市建筑市场监督平台和信用中国等相关网站上曝光,使违法违规企业“一处受罚、处处受限”,切实维护我区建筑市场秩序。
***1:南海区建设工程中标后自查记录表.doc
***2:南海区建设工程中标后检查记录表.doc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行政检查的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建市〔2019〕10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