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逢涌村逢西股份合作社鱼塘竞投租赁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逢涌村逢西股份合作社
鱼塘竞投租赁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逢涌村逢西股份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16年8月16日上午10时在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里水镇逢涌村逢西股份合作社“下元尾”地段鱼塘租赁进行竞投,本项目采用现场竞投租赁方式进行出租,欢迎有意参加竞租的人仕前来报价。
一、资产竞投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鱼塘;占地面积:286.51亩
2、标的物所在位置: 逢西村
3、出租的起止期限:从2016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共8年
4、交易底价:1300元/亩/年;(无递增)
5、租金收取方式:每年付
6、竞租保证金: 5万元(竞投人请于2016年8月15日下午16点前存入指定帐户,中标的转为合同押金,不中标的三个月内无息退回);
7、标的使用范围:水产养殖(严禁养殖禽畜)
8、其他要求:随征随走,不作补偿。
二、竞投约定:
1、凡交纳竞价保证金后,表明竞投人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竞投公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竞投公告所描述的标的物基本情况),认可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内容并自愿参与竞价招租。若缴交了竞投保证金但无故不到场投标的,则出租方有权没收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
2、如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当标的物出现没人应价时,出租方有权在到场的竞投意向人中,随机抽取一个竞投人,该竞投人必须以不低于底价的价格承租上述标的物,否则该竞投人的保证金不予退回,如此类推。
3、竞得人必须于十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如竞得人不按期签订合同或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出租方将没收其竞投保证金,租赁物由出租方收回,另作处理。
4、承租方不得对所承租土地进行任何形式的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填土行为(包括倾倒各种淤泥、垃圾、建筑垃圾、化工废料等);(2)对地表进行水泥或砂石的硬底化;(3)搭建永久或临时的建(构)筑物;(4)各类非农业生产的堆放行为;(5)将农用地改造成临时或永久的停车场或汽车训练场;(6)其他擅自改变或变相改变农地农用性质,将农用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承租方若进行上述禁止事项的属违法用地及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关法律后果:(1)在承租方租用土地范围有未经报建的建(构)筑物的,相关部门在租赁期间也可直接进行拆除,不作任何补偿。(2)须承担改变农地农用的违约责任,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以下情况取高者:①不低于三万元/亩的违约金,②因破坏农用地行为的违约金总数不少于承租方破坏农用地行为后出租方复耕复绿所需的费用。(3)除了因合同违约产生的经济责任外,承租方还应承担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而产生的行政处罚及刑事责任。
三、竞投意向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港、澳、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单独参加竞租。
四、本次鱼塘租赁项目采用参照拍卖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叫价或报价,报价人可以多次出价,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有意参加竞投的可于2016年8月9日至 2016年8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未经报名不能参加竞投)。
六、竞投意向人请于2016年8月16日星期二,上午10时,携带相关资料到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凡企业法人竞租,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体经营者竞租,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复印盖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自然人竞租,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竞租保证金缴款凭证。
七、联系方式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逢涌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119288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15号行政服务中心二号楼一楼
联 系 人:潘***、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682530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