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路北侧华富路西侧二期1号地块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路北侧、华富路西侧二期1号地块项目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预算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张槎路北侧、华富路西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27763.69平方米(规划净用地面积51401.02,其中地块一8346.84,地块二43054.18平方米)。
2.3 预算编制周期:从建设单位交齐施工图纸等咨询材料之日开始计算共30个日历天。
2.4 本招标工程招标内容:
本工程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路北侧、华富路西侧二期1号地块项目,建设地点为张槎路北侧、华富路西侧,总建筑面积约227763.69平方米(规划净用地面积51401.02,其中地块一8346.84,地块二43054.18平方米),内容包括工程预算编制、出具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备案(如需要)。预算编制期间发现图纸错漏等及时向招标人和设计人提出修改意见及合理化建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建筑安装、土建及配套工程(含电梯、消防、人防、绿化、配电房、智能化)等预算编制。
2.5 承包方式:按编制工程预算价为基数计算,按固定费率承包。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相关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等级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4.3投标人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中最近年度的诚信考评结论须为C级或以上,或新登记备案的。须提供“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信息网上查询打印件。
4.4广东省以外的企业还需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并获得通过,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②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③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7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月17日至2020年1月23日(北京时间)。
5.2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投标人可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自行招标文件及图纸。
5.3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缴交招标文件费(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5.4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1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0年2月20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20年2月20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0年2月20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张槎一路125号(华南创谷)2座3层之一]。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提供通过交易员资格审核的市信息化综合平台页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仅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即不授权他人出席),法定代表人视为授权代理人,其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交易员资格审核的佛山市信息化综合平台页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其他
8.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审查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8.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书面传真(传真电话:0757-83332578)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富村及张槎街道交易所公告栏和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hancheng.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发布,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发布信息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富村
联 系 人:谭先生
电 话:0757-8220516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757-83332518
传 真:0757-83332578
附 件:招标文件-张槎西路北侧、华富北路西侧二期1号地块项目预算编制.doc
2020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