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第二批)的决定
南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市驻禅单位:
根据***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区人民政府决定清理规范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第二批)。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清理规范的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第二批)目录(共计21项)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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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清理规范的区政府部门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第二批)目录
序号 | 中介服务 事项名称 |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审批 部门 | 中介服务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实施机构 | 处理决定 |
1 |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 |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严重) | 佛山市禅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1号) |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技术评估、评审。 |
2 | 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申请人注册资本证明 | 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 | 佛山市禅城区农林渔业局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 |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相关资格的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注册资本证明,仅需要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3 | 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涉及计量的检验设备检定材料 | 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 | 佛山市禅城区农林渔业局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 | 具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检验设备检定材料,检验设备的检定依法由质监部门开展。 |
4 | 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申请人注册资本证明 | 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权限内) | 佛山市禅城区农林渔业局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 |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相关资格的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注册资本证明,仅需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5 | 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申请人固定资产证明 | 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权限内) | 佛山市禅城区农林渔业局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 |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相关资格的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固定资产证明。 |
6 | 农作物种子经营涉及计量的检验、包装设备检定材料 | 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权限内) | 佛山市禅城区农林渔业局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 | 具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检验、包装设备检定材料,检验、包装设备的检定依法由质监部门开展。 |
7 |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申请人注册资本证明 |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核发 | 佛山市禅城区农林渔业局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5年第1号) |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相关资格的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注册资本证明,仅需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8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 各项建设工程征用、占用林地审批 | 佛山市禅城区农林渔业局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 | 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9 | 广播电视设施迁建审批所需的技术评估报告编制 | 迁建广播电视设施审核 | 佛山市禅城区文化体育局 | 《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45号)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编制技术评估报告 | 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技术评估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评估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10 | 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编制 | 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许可 | 佛山市禅城区文化体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26号) | 全国范围内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 | 申请人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勘察设计方案技术评估、评审。 |
11 | 无线电台(站)设置所需的电磁环境测试 | 无线电台(站)的设置、停用和注销审批 |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央军委令第128号) | 具有电磁环境测试资质的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电磁环境测试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12 |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 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令第250号)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出具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13 | 社会团体注销清算报告审计 |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 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令第250号)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出具社会团体注销清算审计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清算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社会团体注销清算审计。 |
14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 | 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令第251号)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出具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15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清算报告审计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 | 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令第251号)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出具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清算审计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清算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清算审计。 |
16 |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技术审查咨询 | 交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公路建设项目) | 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局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令第279号)、《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14号,2011年11月30日交通运输部予以修改)、《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6号) | 具有相关资质等级的单位(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咨询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咨询。 |
17 |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技术审查咨询 | 交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港口建设项目) | 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局 | 《港口建设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7年第5号)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初步设计技术审查咨询报告 | 具有相关资质等级的单位(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咨询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咨询。 |
18 | 制作、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制作、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乙级资质认定(初审) | 佛山市禅城区国家保密局 |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2〕7号)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出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材料 | 相应认证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材料;审批部门完善标准,严格年审制度,开展经常性保密检查,督促资质单位执行保密规定。 |
19 | 制作、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制作、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乙级资质认定(初审) | 佛山市禅城区国家保密局 |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2〕7号)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出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材料 | 相应认证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材料;审批部门完善标准,严格年审制度,开展经常性保密检查,督促资质单位执行保密规定。 |
20 | 制作、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制作、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乙级资质认定(初审) | 佛山市禅城区国家保密局 |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2〕7号)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出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材料 | 相应认证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材料;审批部门完善标准,严格年审制度,开展经常性保密检查,督促资质单位执行保密规定。 |
21 | 制作、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制作、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乙级资质认定(初审) | 佛山市禅城区国家保密局 |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2〕7号)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出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材料 | 相应认证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材料;审批部门完善标准,严格年审制度,开展经常性保密检查,督促资质单位执行保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