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规划(2012—2016年)的实施意见
南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及《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广东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规划(2012—2016年)的意见》,加快推进我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增创我区竞争新优势,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动“两建”为民,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立足于顶层设计和体系构建,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设,着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与加强政府市场监管职能结合起来,打造政府负责、部门协作、行业规范、公众参与的市场监管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发挥政府在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支持、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及其他社会组织协同推进体系建设,创新舆论监督、公众参与的形式和渠道,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逐步形成多元共治的市场监管新格局。
(二)改革创新,完善机制。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着力解决当前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三)健全法制,规范监管。完善法制机制,健全市场监管法规体系。加强法制宣传,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优化市场法制环境。
(四)同步推进,共建共享。全面推进市场监管各子体系的建设,加强体系建设协作,实现各子体系建设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机制对接和成果共用。
(五)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坚持统筹规划与分步推进相结合,注重规划的整体设计和建设任务的阶段安排,细化体系构成,明确阶段目标,加强指导,落实责任,分步实施。
三、建设目标
通过5年的努力,积极配合全市建成较为完善的市场监管法制体系,建成统一、规范、共享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建立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营造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初步形成政府负责、部门协作、行业规范、公众参与的市场监管新格局,基本建立与我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市场监管体系。
四、实施步骤
2012年,选取农资、电梯、食品、药品作为试点行业,开展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试点;2013年,全面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2014年,市场监管体系体制机制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15年,基本建成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雏形;2016年,巩固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成果,并对体系建设工作进行评估。
五、主要任务
(一)推进市场准入体系建设。改革市场准入制度,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和范围,精简和规范市场主体准入前置行政审批事项,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到2016年基本建立“宽进严管”的工商登记制度。改进市场准入服务,推进登记服务方式创新,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服务,加强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监察。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配合建立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异常数据名录及黑名单制度,按照省制订的《企业信用预警办法》,结合我区实际,配合市建立完善信用预警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建成并试运行信用禅城网,建立信用惩戒制度。逐步科学构建“宽进严管”的市场准入环境,建立规范、透明、高效的市场准入体系。〔牵头单位:区工商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审改办),配合单位:区编办、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和统计)、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
(二)推进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强化分类监管、完善质量信用制度,完善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产品监督抽查制度,探索建立商品质量市场评价指标体系,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到2016年,初步建成商品质量市场评价体系,基本健全商品质量监管各项制度机制。完善标准化体系,加快建立先进标准体系,完善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加强企业标准化管理,加强政策支撑与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争取到2016年,配合市完成电源行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建成全面覆盖我区传统优势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配合市打造公共检测服务平台,推进国家质检中心建设,推进省级授权质检机构、重点实验室等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计量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开展质量安全风险分析,2015—2016年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覆盖重点产品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升服务业质量水平,健全重点服务业标准规划,建立行业服务规范,加强重点服务行业监管,完善沟通机制。全面推进电梯监管改革工作,提高全区电梯产品质量和品牌竞争力,构建符合我区电梯行业发展特点的电梯安全监管体系。通过加强质量监督、标准化、公共检测、风险监控、监督执法和服务质量建设,基本建立符合区情、责任明晰、协同高效、保障有力的质量监管体系,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配合单位:区工商局、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三)推进市场竞争秩序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监管,建立完善反不正当竞争的组织保障机制、执法协作与区域合作机制、防范预警机制、信息披露与惩戒机制、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机制。加大治理商业贿赂的力度,配合市完成黑名单信息平台的建设和试运行工作,建立商业贿赂黑名单交易主体惩戒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监管,建立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体系,形成快速高效的执法机制。加大市场价格综合监管力度和打击传销综合治理力度。着力构建“打、控、防、管”综合监管体系。〔牵头单位: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区工商局,配合单位: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和统计)、区检察院、市公安局禅城分局〕
(四)推进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审批事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压减行政审批事项,压缩办结时限。配合市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行权责清单管理模式,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行政执法工作机制。着力构建“权责一致、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系。〔牵头单位:区编办,配合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审改办)、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检察院、区法制办〕
(五)推进行业自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行业组织自律机制,大力培育发展行业组织,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建立完善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及行业组织自律监管机制。到2016年,基本建成现代行业协会运作机制,建立涵盖全区的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平台,全区社会组织建立并顺利执行六项机制。发挥行业组织对行业的自律规范作用,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强化自律管理,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发挥会员主体在行业自律中的作用,建立会员主体诚信和守法经营自律机制、违法会员退出机制,建立公开承诺制度,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市场主体诚信自律水平,推动行业自律和规范管理。(牵头单位: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工商联,配合单位:区编办、区财政局)
(六)推进消费维权和社会监督体系建设。加强投诉举报平台建设,搭建综合数据平台,推进数据标准化建设,强化大数据管理运用,强化部门协作,提高维权效能,建立消费安全和经济违法突发事件预警处置机制,加强消费侵权热点和典型侵权行为综合治理工作,逐步形成对消费侵权热点和典型侵权行为的打击常态化、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全消费维权和社会监督网络,结合我区经济发展特点,将消费维权工作与城市升级、产业升级同步推进,建立社会监督网络,健全行规行约监督机制,加强“诉调对接”,强化司法保护。建立和完善消费教育与舆论监督机制。配合市建立和完善全市统一的消费维权申诉及经济违法行为举报平台网络,充分发挥行政部门、社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司法机关等多方力量,积极构建“行政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公众参与、司法保障”多元共治的消费维权和社会监督体系,优化维权机制,降低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能,着力构建新型消费维权和社会监督工作模式。(牵头单位:区工商局、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法院、区消委会)
(七)推进市场监管法制体系建设。完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机制和立法后评估机制。清理现行市场监管法规,依托佛山市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提升企业守法经营和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形成规范、科学、有效的市场监管法制环境。(牵头单位:区法制办,配合单位:区工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八)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体系建设。依托佛山市电子政务网和信息资源共享平台,配合市建设全市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建立数据质量保证制度,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集中展示。推进市场监管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在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推进市场准入、质量监管、市场竞争秩序监管、消费维权和社会监督、食品安全监管等信息系统建设,完整记录市场监管的全过程,实现监管信息可查询、可追溯、可运用的目标,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推进市场监管信息标准和规范建设,加强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安全保障,建立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安全检测机制。按照省、市要求统一部署,到2016年,配合市完成制定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化标准和规范,整合市场监管信息,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平台对接、监管互动。〔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和统计)、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区工商局、区质量监督管理局〕
(九) 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机制、综合协调机制,探索建立联合(综合)执法机制,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应急管理体系、溯源体系建设。加快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建设,到2016年,配合市基本建立功能完善、标准统一、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市级食品安全信息平台。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检验能力、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推进食品安全千家示范工程、阳光厨房、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肉品统一配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现代农业流通体系建设、“南国酒都”酒类监管电子随单监管平台等重点工程,深入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市工作。着力打造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集中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政府监管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格局,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我区重点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持续稳定良好,食品消费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牵头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区编办、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农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工商局、佛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十)推进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建设。配合市建立健全区域金融稳定机制,完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机制,加强金融法制环境建设,完善货币信贷执行机制建设;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投资者和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公开、公平、有序竞争和稳定。(牵头单位:区金融办,配合单位:区工商局、区法院、市公安局禅城分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实施意见确定的建设目标、实施步骤和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扎实做好实施意见的组织落实工作。全区市场线11个专责小组各牵头单位要及时与市专责小组做好对口对接,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统筹协调,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将实施本实施意见工作任务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相关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政策支持,将实施意见中相关建设项目纳入国家、省、市的重点建设项目或试点范围。
(三)注重项目突破。继续推进以项目为抓手的重点建设工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每年编制确定市场线区级重点项目名录,继续推进“一镇(街道)一亮点”创建工作,整体推进,稳步实施。注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点突破,进一步引导和督促各相关单位继续深化、提炼建设亮点工作项目,凸显我区市场监管工作的亮点、创新点和领先点。
(四)注重改革创新。各镇(街道)、各部门在实施意见中要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充分结合实际,综合考虑产业布局、经济发展基础和市场监管水平,在保证意见目标落实的基础上,创新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市场监管的方式、方法和手段,加大改革力度,全面推进我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
(五)加强监督考核。强化规划及意见的约束作用,依据市级实施意见及绩效考核要求制定考核项目和标准,将实施意见的建设项目每年完成情况纳入对各镇(街道)、各部门年度考核范围。加强实施意见落实的监测评估,建立健全主要建设项目实施***反馈机制,开展实施意见推进情况的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措施,确保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