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职务犯罪共建廉政工程——区检察院与石湾镇街道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共建工作
4月28日上午,禅城区人民检察院与石湾镇街道党工委启动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大会在澜石金属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厅正式举行,大会的召开标志着双方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正式启动。
石湾镇街道是禅城区第一个与区检察院建立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的镇街。在机构改革和事权下放后,镇街承接的审批和执法事项日益增多。尤其在佛山市正在进行的城市三年升级计划中,部分项目由石湾镇街道牵头实施,对项目的监督十分重要。而在农村工作中,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土地开发、物业出租等都是比较容易滋生犯罪的重点环节,如果不实行防控、出了问题,不仅直接损害群众的利益,而且会严重损害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形象,成为破坏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制约社会主义新村镇建设的一大因素。通过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能够进一步加强双方的联系配合,共同建立一个强有力的、高效务实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体系,研究、制定有效的预防职务犯罪的方法和对策,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和街道纪检监察部门党纪政纪监督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预防警示教育,建立健全长效的廉政工作制度和预警防范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有效促进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毛永袖同志在会上宣读了《关于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双方从成立工作协调小组、制定双方及联络员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等方面达成了共识。随后,石湾镇街道党工委书记黄建文同志深刻阐述了这次共建活动的背景、目的、意义,同时指出了在机关、村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和存在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下一步,石湾镇街道将构建两级纪检网络,打造两个阵地,通过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和党风廉政建设“五进”工作,全面营造“大纪监”的惩防体系。
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浩辉同志重点介绍了共建工作的目的以及近几年查办镇街基层人员职务犯罪的情况,同时结合案例对“贪、赌、色、逃”四个字进行了深入的阐述。
此次区检察院和石湾镇街道通过“手拉手”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通过搭建共建平台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围绕街道中心工作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实际,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通过多种形式强化廉洁从业,将教育的说服力和惩治的震慑力有机结合,形成预防职务犯罪合力,为促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石湾镇街道纪工委)
启动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大会现场
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浩辉同志讲话
石湾镇街道党工委书记黄建文同志讲话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毛永袖同志宣读
《关于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
石湾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唐苑明同志主持会议
大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