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贯彻落实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和广东省市场监管现代化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动公开
明府办〔2017〕177号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贯彻落实《“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
和《广东省市场监管现代化“十三五”
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佛山市高明区贯彻落实〈“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和〈广东省市场监管现代化“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两建”办反映,联系电话:88662626。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5日
佛山市高明区贯彻落实《“十三五”市场监管
规划》和《广东省市场监管现代化
“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管现代化“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粤府办〔2017〕14号)和《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贯彻落实〈“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和〈广东省市场监管现代化“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17〕28号),为切实推进“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现代化工作,统筹抓好有关实施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刻理解并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对广东工作作出的“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重要批示精神,以国发〔2017〕6号文和粤府办〔2017〕14号文为遵循,以《佛山市高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为蓝图,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设,全面确立现代市场监管理念,准确把握现代市场监管核心要义,为我区建设成为“珠西先进制造高地、岭南美丽田园新城”提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创新驱动,融合发展。
推动“市场监管体系”与“社会信用体系”融合发展,催生发展新形态、新业态、新模式的不断探索,改革传统监管模式,推动创新经济繁荣发展。
(二)多元共治,社会监督。
健全联动监管机制,行业自律作用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社会舆论和公众监督作用凸显,形成多元共治、社会监督的监管格局。
(三)先行先试,注重实效。
以开展区域、行业试点工作为切入点,实行简约高效的监管方式,注重建章立制,完善法规政策,形成市场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四)数据共享,智慧监管。
运用数据群、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强化市场监管现代化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互联网+”监管,提高市场监管智能化水平,打造新型监管模式。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统一规范、协同配合的市场监管机制,逐步形成规范公正、放管结合、综合服务、社会共治、社会监督的市场监管新格局,逐步优化便利化、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一)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进一步优化。
商事制度框架逐步健全完善,公平统一、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规则基本形成。各种行政审批大幅削减,准入服务更加智能便捷,新增市场主体持续增长、活跃发展,有力助推高明区打造珠西先进制造高地。
(二)科学健全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基础夯实。
市场主体“宽进严管”观念深入人心,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放管结合,不断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制度。利用先进信息技术提高监管效能,对市场主体行为实现全生命周期的有效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全覆盖。以信用公示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逐渐构建,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增强随机抽查威慑力和信用奖惩影响力。
(三)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软环境优势逐渐突显。
公平统一、竞争开放的市场监管规则体系基本形成,多头监管、重复执法现象大幅度下降,反不正当竞争、打击假冒侵权,清理无证无照、打假打传打私、合同欺诈治理等执法成效显著,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食品安全、婴幼儿用品、网约车、老年人消费品市场等重点民生领域得到有效监管,市场秩序充分保障,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机制基本建立,质量标准化建设不断强化,商标品牌作用充分发挥,市场主体质量显著提升。
(四)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基本形成。
完成佛山创建“放心消费试点城市”中高明区承担的工作任务。消费维权和社会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机制进一步健全。统一的消费投诉举报网络平台更加优化,消费维权的便利程度大幅度提高。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发展壮大,消费维权社会化水平明显提高。商品和服务消费的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消费满意度、放心度持续提升。
(五)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根据市场监管工作需要和趋势,积极向市提出市场监管立法建议,市场监管法治思维水平明显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继续推动完善涉及商事制度改革的配套制度,根据工作实际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完成,执法监督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格局进一步完善,形成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体系。
四、工作重点
(一)建设宽松便捷营商环境。
1.优化市场准入机制。改革各类审批限制,建立统一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制度。深入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工作,建立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体制、监管机制、法规体系等。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落实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加快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深入推进“一门式一网式”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商事登记便利化服务水平。开展“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多样化改革探索,保障企业登记自主权,不断释放市场准入改革红利,服务创业创新大潮。
2.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实行简易注销登记制度;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探索建立强制退出市场制度。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劣质企业的正常退出机制;在创新密集区和高科技领域,探索与便捷准入相适应的灵活的企业退出机制。
3.精准扶持服务各类市场主体。不断释放和优化准入改革红利,降低民营企业投资门槛,增强服务企业的能力,支持我区民营企业做优做大做强做成“百年老店”;加大小微企业发展扶持力度,鼓励中小微企业向“专精尖新特”方向提升。
(二)加强重点领域监管。
1.强化竞争开放。倡导竞争文化,加大对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及各类企业的竞争政策宣传力度,形成推动竞争政策实施的良好氛围。按照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努力提高市场监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推动区域市场开放、行业资源共享,提高市场开放度;发挥现代流通对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促进作用,通过大市场培育大产业、促进大发展。在公用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领域,探索引入竞争机制,放开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业务。
2.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加强网络交易、广告、日用消费品监管、农村消费、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安全等重点领域市场监管。依法依规开展成品油质量抽检,做好旅游、野生动物保护、拍卖、文物、粮食等领域规范管理。规范商品交易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强合同监管,加大打击合同欺诈力度。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规范收费服务行为。加快完善市场价格监管规则,强化对电商等新兴市场价格监管,加强民生领域价格监管。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等执法力度,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权益。强化传销综合治理,加强“扫黄打非”和打击非法集资、电信网络犯罪等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强知识产权综合监管和保护,推动版权登记工作,强化网络版权监管,加大对非法出版物的查处力度,深入推进软件正版化。
3.推动质量监管。深入推进质量强区工作,加强产品服务质量监管,坚决遏制质量安全事故。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制度、产品质量风险管理制度,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置制度,探索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责任保险。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完善计量监管体系,加快推进企业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强化落实标准监管,加强抽查检验,对达不到节能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工程质量等强制性标准的市场主体,依法从重处理,健全检验检测认证体系。
4.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围绕企业发展需求,分类指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引导企业增强商标品牌意识,加强产业集群和区域品牌建设,加强对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管理与保护,支持有条件的本土企业在“一带一路”设立生产基地和营销网络,鼓励和引导企业使用马德里体系注册自主商标,打造自主品牌,鼓励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提升国际竞争力。强化商标知识产权等保护,制订商标品牌保护中长期规划,建立重大商标案件研究会商机制,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强化商标信用监管,切实保护商标专用权。
5.强化消费维权领域建设。以“放心消费”创建为契机,有序推进放心消费“十大工程”和“十大体系”建设。加强消费维权和社会监督体系建设,完善消费纠纷调解各项机制建设。加强消费维权社会网络建设,加强日常服务消费维权,规范购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及二手房市场,规范中介服务,加强家装建材质量监管;加强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领域消费监管。重点加强对预付费、商品售后、教育培训、通信服务、汽车维修等服务领域的监管力度;加强对网络购物、跨境消费等新兴消费领域的维权力度;创新对网约车、房屋分享等新业态的监管;加大对老年消费市场整治力度,维护老年人消费权益。
(三)优化市场监管体制机制。
1.厘清监管职责。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的,依照其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市场监管部门的,严格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厘清市场监管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制度,科学划分不同层级部门的执法重点,进一步增强纵向联动的执法合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的层级联动执法。
2.推进综合执法。整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能,相对集中行使执法权。深化部门内部综合执法改革,加快推进“一个部门一支队伍管执法”。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逐步减少政府执法队伍种类。
3.下移执法重心。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减少执法层次,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规定,通过法定程序赋予镇政府和街道办行使县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部分市场监管职权。强化基层执法保障,推进市场监管关口前移;增加基层装备投入,提高科技手段在监管执法中的应用;建立基层执法经费逐步增长机制,提高基层经费保障水平。
4.推进行业自律。健全行业自律规约,推动行业协会建立行业性约束和惩戒机制。支持行业协会参与行业信用建设,建立健全会员企业信用档案。推动我区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建立沟通合作机制。引导我区行业协会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并与政府部门的市场监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5.健全社会监督。完善12345投诉举报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平台运行管理制度,强化对消费维权、经济违法行为举报和行政效能投诉的“统一接听、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考核”要求。充分发挥12345平台在市场监管领域的作用,加强数据的分析利用,为政府提高监管效能和现代治理能力提供参考和依据。发挥专业化服务组织监督作用,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与政府脱钩,有序放开检验检测认证市场,促进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发展。强化新闻媒体监督,各市场监管部门与新闻媒体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健全应急报道和舆论引导机制,建立健全对新闻曝光案件的追查制度和监督查处结果发布制度。
(四)改进创新市场监管方式。
1.改革常态监管。各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结合实际,制定年度专项检查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集中执法力量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核查投诉举报、上级交办、部门移交、媒体报道的线索和检验检测发现的问题。推行行政指导监管方式,通过建议、辅导、提醒、规劝、示范、公示、约谈等非强制性方式实施监管,引导市场主体主动正确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2.推进“互联网+”监管。建立“互联网+”信息化监管模式,建立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建立健全数据标准规范,探索建立市场秩序评价指标体系和市场监管效能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信息化服务平台,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接,推动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
3.推进协调监管。加强横向联合执法,实现各部门之间依法履职信息的互联互通、联动响应。强化履行“双告知”职责,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加强部门联动和区域协作,增强执法合力,降低执法成本。加强行业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履行专业监管职责,规范行业领域市场秩序。探索制定和实施联合执法事项清单制度。
4.推行风险监管。开展风险监测工作,建立市场风险专家库,提出确定风险等级和风险处置的意见建议。建立风险预警处置和防控联动机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发布风险警示。针对不同内容、特征的风险,探索不同的风险预警方式。建立市场风险联动防控制度,建立统一的风险应急处理机制。
5.加强信用监管。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制定信用信息标准,引导各类社会机构整合和开放数据。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支持开展社会化的信用信息公示服务。加大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力度,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实现对守信者的联合激励和对失信者的联合惩戒。
(五)推进市场监管法制建设。
1.完善监管制度。积极向市提出立法建议,加强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根据市场监管实际需要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等改革需求,健全完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针对市场监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业态,探索推进网络交易监管等市场监管重点领域的制度建设,为市场监管提供制度性保障。加强市场监管领域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备案审查。
2.规范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快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健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和监督机制,加强移送衔接工作监督和责任追究。完善“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加强“一门式”综合行政执法平台运用,切实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的横向联系,形成执法合力。
3.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推进依法行政考评,加大社会评议权重,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全面推进执法公开,提高执法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完善执法工作常态化监督制度,建立大要案、跨区域案件交办督办制度和函告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4.加强法制宣教。深入开展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完善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依照省和市的有关工作部署,我区将贯彻落实国发〔2017〕6号文、粤府办〔2017〕14号文、佛府办〔2017〕28号文有关工作深入分解为75项细项任务,涉及22个牵头区直部门,并制订了各项任务实施主体、实施时间表和路线图(详见***)。
五、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0月底前)。制订方案,协调各级各部门及时认领任务,做好动员和宣传工作,提出细化实施措施,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启动实施。
(二)深入实施阶段(2017年11月—2019年12月)。组织各级各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全面推进各项任务实施,深入开展调研督导,针对薄弱环节,完善工作机制,集中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1月—2020年12月)。“十三五”期间,对国发〔2017〕6号文和粤府办〔2017〕14号文颁布实施以来的市场监管工作精确提炼,总结创新、亮点做法。
六、实施要求
贯彻国发〔2017〕6号、粤府办〔2017〕14号和佛府办〔2017〕28号文件精神,落实“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的目标任务,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要充分履行各自职责,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广大消费者、行业组织和社会媒体的积极性,形成市场监管合力。
(一)强化统筹协调。
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认识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市场监管现代化建设的领导和协调机制。紧扣任务分解表,明确任务分工,列入本单位每年重点工作推进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积极主动统筹部署,逐年逐项***落实;各配合单位要认真研究,跟上路线节奏,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协助牵头单位共同推动各项目标完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要科学筹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紧紧围绕22项重点任务及任务分解表,逐项认领任务,制订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三)强化督查考核。
建立报告反馈和绩效考核机制。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对实施任务进展实行定期报告制,及时反馈实施中遇到的问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认真妥善解决。区“两建”办对各级各部门规划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请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于每年6月1日和11月1日前,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送至区“两建”办,经区“两建”办汇总后报区政府及市“两建”办。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的情况纳入每年度全区绩效指标体系以及全区“两建”考核管理,以确保我区“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四)强化社会宣传。
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深入宣传《“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和《广东省市场监管现代化“十三五”规划》实施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总结和推广新理念、新做法,开展多层次的工作交流,积极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政府部门积极实践的良好氛围。
***:佛山市高明区贯彻落实《“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和《广东省市场监管现代化“十三五”规划》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