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办事处危险边坡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城市质量提升年”工作部署,全面排查和深入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新区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和《大鹏办事处安全生产十二大专项整治暨“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隐患整治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安全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打好安全隐患治理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办事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成立社会事务办、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执法队、安全生产和劳动监察队、城市更新和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市政服务中心、农林水务管理中心、大鹏交通管理所、各社区工作站组成的危险边坡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各成员部门指定专门联系人按职责开展整治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新区和大鹏办事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发展理念,着力预防和消除辖区安全隐患,对辖区内危险边坡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完善管理、重预防、全过程、动态化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的新常态,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障,为大鹏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环境。
三、工作重点和分工
(一)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危险边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负责收集各部门安全隐患信息,按计划开展危险边坡防护和整治工作。
(二)执法队:负责对危险边坡附近建筑及构筑物进行排查,建立台帐。对没有取得合法合规资格的危险边坡周边场所进行取缔,对危险边坡周边安全控制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及构筑物进行依法拆除。
(三)安全生产和劳动监察队:负责对危险边坡周边安全控制范围内的居住人员进行劝离。
(四)城市更新和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负责危险边坡周边土地和房屋的征收工作。
(五)社会事务办:负责危险边坡周边居民临时安置及保障性住房使用工作。
(六)市政服务中心:负责绿道、市政广场、公园等周边存在安全隐患边坡的巡查和建立信息台账,配合设立安全警示标示,做好防护工作。
(七)农林水务管理中心:负责水库、山林等周边存在安全隐患边坡的巡查和建立信息台账,配合设立安全警示标示,做好防护工作。
(八)大鹏交通管理所:负责市政道路两侧存在安全隐患边坡的巡查和建立信息台账,配合设立安全警示标示,做好防护工作。(九)各社区工作站:负责对辖区存在安全隐患的边坡及建筑进行全面排查,核实危险边坡或危险建筑责任单位,建立危险边坡及危险建筑、涉及人员信息台账,确保信息可查,并在周边设立安全警示标示和警戒线,落实监测预防措施,同时配合其他成员单位做好居民劝导和房屋清退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4月21日前)
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召开会议,指定专人负责,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和任务。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警示牌和警戒线,在安全隐患边坡周边道路进行设置,加强危险边坡安全宣传;各社区要认真做好监测和预防,同时加强辖区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5月3日至7月31日)
市政服务中心负责对绿道周边危险边坡安全隐患排查;农林水务管理中心负责对水库、山林等周边危险边坡安全隐患排查;各社区负责对辖区内危险边坡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逐一填写统计表,建立基础工作台账,于7月31日前报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汇总。
(三)整改实施阶段(8月1日至10月28日)
在危险边坡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危险边坡的防护、申报立项、开展治理等工作,于8月31日前完成危险边坡的初步勘察和防护工作,进一步加快危险边坡申报立项工作,争取开工治理。执法队要对危险边坡周边未取得合法手续的场所或建筑物进行逐一执法检查,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清理。安全生产和劳动监察队负责对危险边坡周边安全控制范围内的居住人员进行劝离。城市更新和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负责危险边坡周边土地和房屋的征收工作。社会事务办负责危险边坡周边居民临时安置及保障性住房使用工作。
(四)检查督导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组织力量对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回潮的及时通报相关部门进行整治,巩固隐患整治成果,确保隐患整治取得实效。
(五)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予以固化,形成制度;对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予以重点研究,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建立和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畅销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整改落实。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观念,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工作责任感,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一岗双责”要求,采取“一把手”负责制,全力以赴,扎扎实实做好此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二)严格整治,明确责任主体。各社区和有关单位要指定专门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边坡排查工作。各部门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做到“发现一个、整治一个、销号一个、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发现存在隐患未及时上报的社区,对未按整治要求时限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将按办事处相关规定上报处理。
(三)加强协调,规范信息报送。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将建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群,方便各成员单位信息共享。办事处各业务单位要指定专门联系人负责信息报工作,各社区指定4人整治工作小组并确定联系人,每月20日前报送整治工作小结(包括主要措施、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及问题分析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