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开展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暨三打两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市食安办:
为贯彻落实省、市开展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暨“三打两整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严厉打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行为以及打击制售假酒、打击非法销售加工“病死猪肉”及其制品和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两项专项整治工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以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落脚点,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区食安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了《汕头市潮阳区开展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暨“三打两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各监管部门工作重点和内容,分阶段逐步推进,现将专项行动总结如下。
一、 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职责分工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区食安委迅速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区食安办加大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力度,督促各镇、街道、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严格按照《汕头市潮阳区开展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暨“三打两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区形成高压态势和震慑作用。
二、 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责任落实
各镇、街道和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案件线索排查工作,全面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切实加强监管和执法检查工作。把酒类产品、肉类产品、乳制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农产品列为专项行动检查的重点品种,明确分工,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确保专项行动工作稳步推进。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制订整治工作方案,重点整治食品药品“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四非”等突出问题,对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区域进行重点监管,保持高压态势,做到精打、准打、狠打;对侵权假冒、非法添加、掺杂掺假、地下窝点和无证经营等五类违法犯罪行为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一)突出整治重点,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一是开展肉及肉类制品检查执法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区食药监局联合经信、农业、畜牧兽医等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肉及肉类制品检查执法行动,共检查相关单位368家,对全区的生猪屠宰场、养殖场、商场超市、食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等进行检查,加强对生猪屠宰、销售、肉及肉制品生产加工等环节的监管,防范病死猪、病害肉进入我区生产、流通环节。快速响应媒体披露的“福喜肉”问题,进一步强化肉品卫生质量,保障了人民群众肉品消费安全;
二是组织开展保健食品打“四非”行动。对涉嫌销售假冒保健食品的企业进行立案处理,对3家标签和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企业进行处罚,开出整改文书并督促其落实整改;
三是开展对食用油质量安全的监管行动。针对媒体报道“芬卡橄榄油”假冒行为,开展紧急清查行为,对全区食用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41家,发现1家食用油生产企业标签不合格并督促其落实整改;
四是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执法行动。结合第三季度食品监督抽查工作,开展了乳制品和植脂末相关产品监督检查检查相关生产企业12家,未发现存在违规使用来源不明、标示不清的原料,对2家企业产品标识错误落实整改;对风险监测抽验中存在问题的婴幼儿营养米粉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未发现存在非法添加禁用、限用物质情况;
五是组织开展食品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对全区涉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10家进行检查,抽样检验产品80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标识9批次,并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对4家经营单位进行立案处理;
六是开展“中秋、国庆”节等节日的食品安全检查,联合区农业、经信、畜牧兽医、工商、质监、盐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城区部分市场、超市、餐饮、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自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七是联合公安机关各派出所开展进口药品销售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涉嫌非法销售假冒“进口药品”案件33宗,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继续以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为工作重点,把握投诉举报、协查核查、质量抽验三个主要案件信息来源,加大抽检结果运用,依法组织对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着力解决影响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社会反响强烈的问题;
八是结合“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工作,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要求的生产经营者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严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违法行为。加强对企业产品标识的监管检查,规范企业标识标注行为,严厉打击侵权仿冒、虚假宣传及违法广告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加强餐饮、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
(二)加强日常巡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对全区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清理整理,对相关证照进行清理,了解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梳理我区食品药品市场情况,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监管对象进行“地毯式”排查,认真排查各类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一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主体资格、进货检验和台帐记录;对产品标签标识不规范或冒用他人文号的责令整改,涉嫌违法的移送稽查处理;
二是加强对保健食品、药品的日常巡查和广告监测,落实专人对电视广告进行不定时监测并做好记录;开展“药械”日常检查和GSP***检查,以“检查一家,规范一家”为工作思路,明确职责,深入基层,积极开展药品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检查。行动开展来,共出动执法人员889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共计777家次,检查中发现企业涉嫌违规案件10宗,并移交稽查分局调查处理;积极开展GSP认证***检查,对149家药品零售企业实施GSP认证***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将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三是开展定期食品抽样检验工作,针对企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企业原辅料的验收情况、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生产人员及环境卫生状况等进行检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四是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十日战役”,联合工商、海门镇政府有关部门在海门镇的学校周边,旅游景区等人群密集地的餐饮、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重点区域开展专项联合执法,出动执法人员104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户131家,清理无证经营13家,以达到“整顿一处、规范一处”,以点带面,逐步扩大;形成示范,逐步推广,积极构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截至10月底,出动执法人员2650人次,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1352家,稽查分局立案查处41起,涉案金额4.4万,其中涉及药品安全案件移送司法机关33起,抽样检验462批次,抽检合格432批次;取缔无证照企业60家,发放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材料8925份。
区质监局落实稽查队、食品相关办开展对酒类、乳制品、肉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酒类产品假冒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产地、年份等行为,截至10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企业9家,对企业的原料存储、加工环节、生产环境、出产检验、销售记录等各环节进行严格检查,未发现违法行为。
区经信局根据区食安办的文件要求,严厉打击法非销售加工“病死猪肉”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和规范动物检疫工作,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严格强化病死猪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严格控制生猪屠宰环节,确保上市生猪肉品卫生质量安全。积极配合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开展两节节前安全督查,重点督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安全状况、食品加工操作、藏储设施卫生条件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在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的同时,区经信局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督促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动执法人员25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多份,营造了食品安全的浓烈氛围。
区农业局组织有关股室对全区有关农业投入品进行行政执法检查,重点对各农药店等门市进行检查,加大力度整顿农药市场,联合区有关职能部门严厉打击违规销售禁用高毒农药行为,确保营造科学生产、诚信销售、放心消费、科学使用农资的良好环境;局农产品检测站定期对全区各重点蔬菜、水果无公害生产基地、标准化示范基地等农业生产企业和农贸专业合作社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督检查和农药残留速测,开展速测蔬菜、水果等种植业产品181批次,监测农产品样品3247个,未发现农药残留超标;进一步扩大例行监测、风险评估的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和风险评估体系。
区畜牧兽医局以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对全区的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兽药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产、经销假劣、过期以及抽检不合格的饲料兽药的行为,并督促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健全各项登记,完善购销台账。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检查饲料经销点24个,兽药GSP认证经营企业4家;组织开展采样监测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抽检活动,共抽取了饲料、饲料添加剂、生猪尿液等样品2069份,用于兽药残留、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监测,未发现不合格样品;加强养殖场监管,落实养殖情况台账制度,对我区境内的规模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查。共检查规模养殖场35个、散养户26户,经检查,各养殖场、散养户病死动物均按照无害化处理规定进行了处理,没有发现随意乱丢乱弃病死动物的现象。
区工商局、公安局、检验检疫局潮阳办事处、海渔局等多部门联动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渠道的专项整治,加强对大型商场、酒楼、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养殖场、屠宰市场等的监管巡查,及时清理过期证照、督促生产经营者完善进货查验等记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清查取缔非法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肉及肉类制品、乳制品等“黑窝点”、“黑作坊”,依法关停不符合生产许可条件的食品药品生产企业;严厉打击假冒注册商标、企业名称、认证标识、名优标志、产地、年份,擅自使用知名品牌或特有、近似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行为;严把生猪屠宰前、后检疫关和无害化处理关,严防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出厂;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非法添加行为;严厉查处药品虚假宣传行为,整治侵权假冒的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加强进口食品监管,严格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落实进口食品标签备案和中文标签标识管理。
各镇、街道结合自身的职责,建立健全风险监测网络,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抽检力度,认真开展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和“三打两整治”专项行动。文光、城南、棉北街道,贵屿、谷饶、和平、海门、关埠、河溪等镇积极响应上级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实际,科学制订相应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对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暨“三打两整治”专项行动进行了分工部署,联合基层执法部门对非法销售加工“病死猪肉”及其制品、保健食品、药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格落实以打促建,着力促进行政执法、刑事执法和社会监督的有机衔接,逐步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新局面;以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整治为突破口,整治一处、规范一处,以点带面,全面提升辖区食品安全水平,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三、 扩大宣传覆盖,营造食品药品安全氛围
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营造食品药品安全浓烈氛围。区食安办制订2014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方案,精心策划,组织各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有关食品安全工作政策法规和基础知识,悬挂宣传标语,开展“五进”系列宣传活动,组织进学校、幼儿园开展学校示范食堂创建工作宣传活动,举办学校示范食堂开放日,邀请学生家长实地参观,开展宣传酒类管理、假酒的危害、真假酒类鉴别知识等内容。
区食药监局举办全区食品企业法定代表人、质量负责人参加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知识,推动企业自觉落实主体责任;联合区工商局及海门镇政府于10月29日在海门镇举行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工作现场咨询活动,派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有关饮食用药方面的问题,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同时安排宣传车在镇内移动播放食品安全录音,在全区张贴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标语和海报;邀请区电视台进行新闻报道,营造行动舆论氛围,扩大行动影响力。通过广泛宣传,提高群众普法维权意识、饮食用药安全意识,获得群众的欢迎,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区海洋与渔业局向养殖生产者宣传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讲授关于水生动物防病防疫基础知识、水产动物疾病预防的措施和方法、水产养殖安全用药知识、常见渔药的性质与使用方法。各部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镇、街道和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通过电子走屏、发放宣传资料、食品安全宣传周、举行现场咨询活动、媒体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通过宣传使饮食用药安全知识进村入户,普及了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了人们的防范识别能力和维权意识,强化了食品监管良好的舆论氛围,有效地推进了专项整治工作进程。
四、加强信息报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区食安办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督促各镇、街道及区食品药品相关单位及时报送当月工作动态和报表,并分阶段汇报工作总结,让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及时了解整治情况,为下一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提供依据;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设立安全投诉举报意见箱,畅通投诉举报热线12345,完善投诉举报制度,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投诉的案件,及时核查处置媒体和消费者反映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安全隐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股受理2宗投诉举报:1宗经过工作人员沟通协调后撤销投诉,1宗移交稽查局立案调;流通股受理1宗举报投诉,并进行了妥善协调处理。
汕头市潮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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