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住房和物业事务中心关于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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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0日发表
为贯彻落实《大鹏新区党工委编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报送及公示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深圳市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试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大鹏新区住房和物业事务中心《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予以公示,接受企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3月19日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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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2:05:0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