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批准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园岭幼儿园等19所幼儿园为深圳市一级幼儿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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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3日发表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区教育督导室:
根据广东省等级幼儿园评估的有关规定,经幼儿园申报,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区教育督导室初审和推荐,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学对2017年上半年申报市一级评估的幼儿园进行了专访和督导评估。经审核及网上公示,决定批准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园岭幼儿园等19所幼儿园为深圳市一级幼儿园。
开展民办幼儿园等级评估,是加快优质幼儿园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需求的重要举措。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园岭幼儿园等19所幼儿园要根据评估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优化办学条件,加快幼儿园内涵发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保育水平,充分发挥市一级幼儿园的示范带动作用,为提高全市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做出新的贡献。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7年8月7日
(来源:深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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