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动漫企业的申报工作
根据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开展2011年动漫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正在组织动漫企业的申报工作。
凡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漫画创作企业、动画创作、制作企业、网络动漫(含手机动漫)创作、制作企业、动漫舞台剧(节)目制作、演出企业、动漫软件开发企业、动漫衍生产品研发、设计企业等动漫企业,只要符合《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和《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产发[2009]18号)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认定标准,均可向各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或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申请认定。
申请认定的动漫企业必须按照《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提供完整的材料,并用A4纸打印,一式四份,装订成册。动漫企业认定申请书和动漫企业认定申请材料电子表格可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
相关申报工作将于9月7日结束。需要申报或咨询的动漫企业可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产业和政策法规科联系(联系人:徐同志,联系电话:88325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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