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置换和调整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公示
现将置换和调整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内容详见***),公示期为10天(2022年10月15日-10月24日)。如对置换和调整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和项目计划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以下单位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一、对2022年中央衔接资金部分项目计划资金进行置换情况(详见***1)
对原中央衔接财政衔接资金安排的“2022年马练乡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项目”“2022年大鹏镇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项目”“2022年国安乡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项目”和“2022年马练瑶族乡民族特色产业油茶基地”“2022年大鹏镇民族特色产业油茶基地”5个产业项目之间进行资金相互置换调整,置换调整后安排产业项目总资金额占比任务不变,安排产业项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别为马练乡资金106.1156万元、国安乡100万元、大鹏镇100万元。
二、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调整减少情况
(一)提前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调整减少资金125.136032万元
1.原安排2022年产业以奖补代项目调整减少资金1.199万元;
2.原安排2022年民族特色产业油茶基地项目调整减少资金122.72万元;
3.原安排马练乡水晏村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项目(柑橘)调整减少资金0.006万元;
4.原安排平山镇南思村龟景亭至都沦垌农田水利三面光项目调整减少资金1.211032万元;
(二)2022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调整减少资金4万元
原安排2022年大鹏镇民族特色产业油茶基地项目调整减少资金4万元。
三、本次调整减少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重新安排情况
本次共调整减少资金129.136032万元,调整减少资金重新安排用于以下三方面:一是安排用于2022年“菜篮子”工程蔬菜产业项目资金69.136032万元;二是安排用于2022年平南县示范区创建项目60万元。
***:1.平南县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置换调整表
2.平南县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调减表
3.平南县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实施项目计划表(调整后安排)
4.平南县2022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表(调整后)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平南县乡村振兴局、平南街道朝阳路865号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5-7822955, pnxxczxj@163.com
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平南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