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组织首次全市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行阳光采购降低药品价格
9月3日,我市举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议价)采购开标大会, 进行汕头市首次以市为单位进行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来自全国各地的药品生产及经营企业在网上公开竞标报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庆耀、副市长王芸、市政协副主席郑丰任出席了开标大会。 全市31家区、县(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参加了采购,采购范围涉及抗微生物药等八大类及社保用药,金额近亿元,成为汕头市历史上最大规模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在开标大会上,来自全国各地的79家药品生产及经营企业公开了自己对5983个投标品种的竞标报价;投标药品涉及的生产厂家达1160个。此次招标活动前,我市还根据药品品牌、剂型、规格繁多的特点,首先举行了招标采购中介代理机构评选会,选出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代理此次招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关于药品集中指标采购的有关政策及规范的要求运作。本次招标采购的信息发布、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及交易等流程全部在网上进行,杜绝了暗箱操作,做到透明、公开。 据了解,今年4月,我市确定了今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目标:县及县以上非营利医疗机构要100%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和全年使用量县级医院5万元以上、市级医院10万元以上的药品全部纳入招标;纳入招标范围的药品,其集中招标采购的金额要达到80%以上;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在中标价顺加15%后的差价要有不低于60%的比例让利给患者。为确保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卫生、纠风办、药监、物价、工商、经贸等部门组成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制度和监督小组,全程指导并监督本次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市卫生行政部门认真组织全市区、县(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参加此次招标采购,并积极参与、推动此项工作。副市长王芸在开标大会上指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和精神文明建设,也关系到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目前药品购销活动中的回扣行为,不仅腐蚀了一部分医生、药品管理和供销采购人员,也败坏了医德医风,严重破坏了正常的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因此,要大力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增加药品采购工作的透明度,规范药品采购行为,降低药品虚高价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广大人民群众的负担。 此次多家医院集中采购强化了批量优势,招标后确定的药品价格比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价下降约16.6%,半年使用量的药品预计让利群众约1305万元,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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