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汕自然资公〔2019〕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 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 440501-2019-sj01 | 地块位置 | 汕头市金平区龙眼路39号、41号(龙眼南路与飞厦西路交界东北侧) | 土地用途 | B09地块为住宅兼容居住小区级服务设施用地、B10地块为服务设施(祠堂、文化活动站)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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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公顷) | 0.47635 | 出让年限 | 70年、50年 | 成交价 (万元) | 665.6 |
受让单位 | 汕头市金平区东方街道浔洄经联社、汕头市华诚房地产有限公司 | ||||
备注: | 1、本项目属“三旧”改造项目。2、B09地块为住宅兼容居住小区级服务设施用地、B10地块为服务设施(祠堂、文化活动站)用地。3、B09地块实用地面积3721.9平方米,1.0<容积率≤4.5,3721.9平方米<地面以上可建建筑面积≤16748.5平方米;B10地块实用地面积1041.6平方米,容积率≤2.0,地面以上可建建筑面积≤2083.2平方米。4、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70年;服务设施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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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期:2019年2月3日 至 2019年2月7日 (具体日期以本文签发时间的第二天起算,共5天)。
三、 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01号
邮政编码:515041
联系电话:0754-89922531
联 系 人:尤继民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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