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专利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12月11日上午,市长蔡宗泽主持召开第3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汕头市专利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和《汕头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草案)》。
为做好专利促进工作,2004年以来市政府专门设立了多项专利扶持资金,实践成效显著;2006年12月《汕头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专利扶持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市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逐年递增,对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提升竞争力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规范我市专利扶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促进全市专利工作,市政府决定出台专利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了专利扶持资金的主要用途、重点扶持产业、申请资助条件、资助金额发放方式以及专利表彰奖励具体办法等。
会议审议通过了《汕头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草案)》。会议认为,水上交通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市经济建设的大局。改革开放以来,汕头港作为粤东天然良港,港口经济的飞速发展为汕头经济的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市政府制定了该《规定》,并明确了《规定》的适用范围、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和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
会议还研究了中心城区综合治理摩托车有关工作和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等问题,研究决定其他有关事项。(傅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