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关于同意深圳市龙岗区南湾人民医院变更执业登记注册机关的批复
深卫人医政〔2013〕42号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人民医院:
你院提交的关于变更执业登记注册机关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申请材料,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委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的执业登记注册机关由龙岗区卫生局变更为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按以下核定事项办理变更执业登记注册。
(一)机构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南湾人民医院。
(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南岭社区南康路2号。
(三)医疗机构类别:一级综合医院。
(四)服务对象:社会群众。
(五)法定代表人:张秋敏。
(六)主要负责人:张秋敏。
(七)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八)床位:50张;牙椅:4台。
(九)经营性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十)设置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局。
(十一)登记号:G3481***********1A1001。
二、请你院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到我委办理变更登记注册,并及时办理医护人员的变更执业注册。
此复。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201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