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求终止实施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实施细则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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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9日发表
为顺应循环经济与节能工作的新形势,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拟终止实施《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实施细则》(详见***)。为加强社会参与和监督,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提出。
联系人:关秋玲
电话:0755-28937217 传真:0755-28957166
邮箱:fgjxhb@lg.gov.cn
***: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实施细则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实施细则
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1月13日
相关***:
*** (深龙发改【2017】316号)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实施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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