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法院法官给基层妇女干部上反家暴课
本报讯 记者魏康 通讯员钟毅瑜 姬鸿雁报道:近日,斗门区人民法院法官给莲洲镇50多名基层妇女干部上了一堂以“妇女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如何应对”为主题的反家暴课。课堂内容实用,受到学员们的欢迎。
很多女性受“男尊女卑”、“家丑不可外扬”等传统观念的影响,为了孩子和家庭,在面对家庭暴力时往往采取默默忍受的态度,导致施暴者更加为所欲为。授课法官表示,遭受严重家庭暴力的女性要敢于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如何取证为后期维权提供依据?法官表示,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可以选择报警,保存报警回执和笔录,造成身体伤害的要及时到医院验伤,保存病历。除报警外,还可以向居(村)委会、妇联等组织求助,向邻居和亲朋好友倾诉家暴过程便于日后获取证人证言,同时用相机或手机将被家暴的受伤痕迹记录下来,为自己的维权保存证据。
法官还现场普法介绍,家暴受害者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被申请人若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将可能被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若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培训课结束后,学员们纷纷表示:“法官讲授的都是我们基层妇女干部关心的话题,给日后进行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提供了许多新的思路。”据悉,斗门区人民法院还将陆续派出经验丰富的法官深入各社区和村居进行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