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文体旅游局关于委托开展2017年重大文体活动摄影服务的公告
为助力深圳东部中心建设,加快打造深圳东部“文体高地”,积极做好龙岗文体宣传推介工作,提升城区形象和龙岗文体知名度与影响力,我局拟委托专业机构开展2017年重大文体活动摄影***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名称:2017年重大文体活动摄影***服务;
2、费用:总费用控制在18万元以内;
3、时限:2017年5月—2017年12月。
二、资质条件
1、独立法人单位,有丰富的拍摄大型户外文体活动的经验,及相关优质设备与技术人员;
2、有制作宣传片、宣传展板等经验;
3、平均每月摄影***不少于8次,胜任周末及节假日工作;
4、单个活动所拍摄的视频素材不少于30分钟,并达到1920×1080全高清画质要求;多角度拍摄的图片不少于50张,需达到5616×3744像素要求。
三、公告时间
2017年5月9日起至5月17日止。
四、受理时间
相关申报材料请于5月17日下午5:00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选办法
我局项目评审小组将从申报单位的资质(曾经参与过类似摄影***服务的优先考虑)、经费预算、策划创意、团队保障、特色服务等方面全面评审并打分,经报局领导班子会研究审定,最终确定、公布承办单位。
六、提交材料
(一)报价表
(二)承办方案。包含思路策划、宣传创意、实施组织、团队保障及经费预算等。
(三)相关证明材料
1、参选单位简介;
2、公司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过往摄影***实施案例及获奖情况,包括媒体报道(信息链接)、相关照片。
以上(一)、(二)、(三)三类材料按顺序排序(报价单务须盖公章),共2套快递或直接送达龙岗区文体旅游局财务监管中心(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海关大厦东座1137室财务监管中心 联系人:黎卫华)
七、咨询方式
龙岗区文体旅游局办公室
联系人:易玉锋 电话:28949800
深圳市龙岗区文体旅游局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