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检疫部门抽检斗门床上用品一家具商场床笠检出不合格
本报讯(记者苏振华)记者从珠海工商局获悉,工商、检验检疫部门日前对斗门市面在售床上用品进行质量抽检,斗门镇一处家具商场发现不合格床笠一批,12日,对商家作出行政处罚,涉案商品目前已全部退货处理。
据了解,这批商品为伊贝莎家纺印象海湾床笠,2016年3月4日,斗门工商分局执法人员联合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对斗门镇兴门路超凡家居商场销售的床上用品进行随机抽样检验。随后的检验报告显示,该店销售的上述品牌床笠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具体为“标识标志”项目,该批次商品被判定为不合格。
据调查,涉案商家于2015年12月5日从佛山市嘉韵家饰用品有限公司,以每个52元的价格购进2个伊贝莎家纺印象海湾床笠。随后以每个70元的价格销售,总货值140元。截止到案发,该店售出床笠一件,获利18元。
根据规定,8月12日,工商机关对商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8元,罚款280元,罚没共计298元。
据悉,对涉案同批次剩余商品,上述商场已全部退回厂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