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科函〔2018〕67号关于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0182013号代表建议的意见答复
陈伟杰代表:
您及孙天璐等8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助力青年创业的工作建议》收悉。宝安区对此建议非常重视,经研究,现就助力青年创业方面的相关工作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印发《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宝发[2016]6号),为进一步推动人才企业的发展,鼓励高成长性的企业“移苗入孵”,促进初创型人才企业由“苗”到“树”,对博士、硕士及归国留学本科人员创办的入孵科技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申报条件为博士、硕士或归国留学人员自带符合高新技术产业目录和宝安产业发展导向研发项目,进驻经认定的区科技创新园创办的科技企业,且博士、硕士或归国留学人员所持股份占公司股份超过50%。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区青年创业相关工作的关注,以及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区将在今后积极采纳各方意见,把相关工作做得更好。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18年5月14日
(联系人:吴姗姗,电话:27880232、135****6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