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伤保险条例将实施工伤补偿标准有提高
新修订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将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为让更多用人单位和职工群众了解新的工伤保险条例,20号下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三灶伟民广场举行新《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据悉,此次新修订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宣传活动是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的一次集中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派发宣传单张、现场解疑答惑的方式向市民进行新政策宣传,使群众更好地了解新《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内容实质,有企业职工也到场咨询。
记者梁安霞:“在我手上所拿的这个就是今年9月份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据了解新的条例在工伤待遇标准方面提高了,同时在工伤的认定范围放宽了。”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金湾办事处副主任钟江云:“新的条例进一步保障了我们职工的工伤保险的权益。举个例子,比如说十级的工伤职工他原来的工伤补偿费那个待遇是6个月的本人缴费工资,现在新的条例实施以后,它的待遇提高到7个月的本人缴费工资。”
据了解,今年9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了《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新修订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完善了工伤康复管理制度,增强了工伤保险待遇保障功能,解决了工伤保险实践问题,规范了工伤保险业务操作。
(梁安霞 阳章平 黄振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