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金湾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招聘工作人员的补充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根据省、市的有关要求,我区成立了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并决定对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4名合同聘用人员进行公开招聘,原公布的方案只进行面试,但由于目前报名人数较多,如直接进行面试可能需要较长时间,不易操作。为体现公开 、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变更考试方式,公告如下:
一、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一)笔试(100分):采取闭卷形式
1、内容: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待定)
3、笔试地点:(待定)
笔试后,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拟招人数1:6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100分)
1、面试方法及内容:集中面试,专业知识以及综合素质。面试者需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原件备查,经资格复查符合条件者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待定)
3、面试地点:(待定)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考察
(一)考察对象:按招聘岗位1:1确定考察对象(按招聘岗位总成绩高至低排名)。
(二)考察内容:被考察者的德、能、勤、绩、廉。
(三)考察时间:(待定)
(四)考察方法:①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政法委有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②了解情况、个别谈话、测评、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广泛深入了解情况。③由考察组对被考察者进行综合测评。
三、拟定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及考察情况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参加我委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聘用;经考察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空缺依岗位总成绩及考察情况从高到低顺序递补。对拟聘用人员,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四、其他事项
(一)由于考试方式已更改,现继续接受报名,延长报名时间为2010年8月19日至8月24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将于8月25日在金湾人民政府网上公布,笔试时间、地点请各位考生留意网上公告。
(二)参加笔试、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将分别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参加考试人员注意查看。
(三)其他没有变动的以前公告为准。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 佘绍礼 联系电话0756-7263291 传真电话 0756-7799903。
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政法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