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关于深圳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150403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深南督〔2015〕689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林晓生等代表《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50403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我区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大保障力度
为深化我区公立医院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管理及配套制度,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 开展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函〔2015〕12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公立医院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指导方案的通知》(深府办函〔2015〕55号)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圳公立医院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精神,我区拟定了《关于成立南山区公立医院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由区卫计会同、编办、人资、财政和社保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相关事宜。
二、加强调研学习,研究可行方案
按照工作部署,我区由区卫计部门定期召开区属四家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工作会议。邀请上海复旦医院管理集团、北京朝阳医院就公立医院岗位设置及薪酬制度改革课题进行研讨,并组织各相关单位实地调研了广州中山***医院的薪酬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各公立医院已开始梳理各自单位的工作流程,近日将启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公开招标工作,借用外脑的同时,结合我区各公立医院实际发展情况,稳步推进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工作。
三、积极梳理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
针对市人社局下发的《关于深圳公立医院人事制度综合配套 改革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和《深圳公立医院参照执行原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养老和福利制度人员标准》,我区组织职能部门积极梳理可能遇到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可行性建议。同时,因岗位、工资、养老三块工作的一致性和联动性,再次呼吁市人社局会同市卫计委尽早制定改革后公立医院工作人员的福利及养老保障标准。鉴于区属公立医院与市属公立医院之间的优势差异,建议参照《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文件,将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和该标准中符合直聘条件的人员一起加入到可参照执行原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养老和福利制度人员范围中来,该条件将会提高各区属公立医院招聘人才的吸引力。
欢迎人大代表继续对南山区公立医院事业的建设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同时也希望市相关部门能够继续支持南山区公立医院的发展,对接下来的一系列配套改革工作提供帮助,为公立医院健康有序的发展营造造一个大环境、大氛围。
专此答复
南山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