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全区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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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03日发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国家防总《关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的规定: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为全面做好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确保安全度汛,现将全区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
***: 万柏林区2022年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docx
万柏林区2022年汾河河道(段)防汛责任人名单.docx
太原市万柏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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