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公司珠海供电局220千伏大港变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广东电网公司珠海供电局220千伏大港变电站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根据广东电网公司珠海供电局的申请,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拟对广东电网公司珠海供电局220千伏大港变电站工程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东电网公司珠海供电局220千伏大港变电站工程
(二)建设单位:广东电网公司珠海供电局
(三)建设内容: 广东电网公司珠海供电局220千伏大港变电站工程位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北水村,为220kV常规式户外布置变电站,站内值班人员12人,保安值守人员4人,站址围墙内用地面积48600m2,站区绿化面积为10210m2。工程总投资12630万元,环保投资为210万元,环保投资比例1.7%。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文号:珠港环建[2012]139号
(二)环保执行情况:本项目能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和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工程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
三、环保验收监测情况
(一)验收调查表编写单位: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
(二)监测单位: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
(三)监测结果:
1、电磁环境
本工程周围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及无线电干扰等各指标均符合《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中工频电场强度4kV/m、磁感应强度0.1mT、《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规定的相应电压等级的无线电干扰限值53dB(μV/m)要求。
2、废水
本工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
3、噪声
本工程周围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公示时间
自上网公示起10日
五、公示受理情况
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该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
1、受理单位: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
2、受理意见电话:0756-7716636、7268461
3、受理传真号码:0756-7716636
4、受理电子邮箱:fengguanying@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