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事业单位举办单位的通知
关于变更事业单位举办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员会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金湾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 〈珠海市金湾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实话意见〉的通知》(珠金发〔2010〕1号)精神,由于我区调整了部分党政机构,部分事业单位的举办单位由此发生了变化,因此,在办理2010年年检之前,下列事业单位请按《关于开展201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的通知》(珠金事登〔2011〕1号)要求先办理举办单位变更手续。具体单位如下:
一、区储备粮管理中心的举办单位由“珠海市金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变更为“珠海市金湾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二、区信息中心的举办单位由“珠海市金湾区科技局”变更为“珠海市金湾区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三、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的举办单位由“珠海市金湾区人事局”变更为“珠海市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区劳动监察中队、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区劳动就业培训中心的举办单位由“珠海市金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变更为“珠海市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区城建市政管理办公室(区城建档案室)、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区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和节能办公室(区散装水泥办公室)、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的举办单位由“珠海市金湾区建设局”变更为“珠海市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区动植物防疫检验所、区堤围管理中心的举办单位由“珠海市金湾区农业局”、“珠海市金湾区水利局”变更为“珠海市金湾区海洋和农渔局”。
七、区文化馆、图书馆的举办单位由“珠海市金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变更为“珠海市金湾区文体旅游局”。
2011年1月11日
珠海市金湾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