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佳兆业一期御景佳园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的通告
深圳市盐田佳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期御景佳园项目位于盐田区盐田港后方陆域J307-0324号宗地,用地面积18880.53平方米。该项目于2018年7月取得深规土建许字YG-2018-0002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该公司申请对原已批总平面图进行局部修改,主要修改内容为:
(一)原“拟建天街,非本次报建内容,需二次报建,阴影部分面积不计入本次报建指标”文字说明及填充阴影取消,用地红线内天街改为本次报建内容,并增加文字“二层平台(24小时对公众开放)”。
(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面积修改:总建筑面积由112008.9平方米变为112292.14平方米,其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83273.7平方米变为83522.37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28735.2平方米变为28769.77平方米;地上核增建筑增加公共通道建筑面积55平方米,架空休闲建筑面积由1421.36平方米变为1539.75平方米,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1443.7平方米变为1692.37平方米;地下核增中共用停车库建筑面积由27695.54平方米变为25959.96平方米,公用设备用房建筑面积由1039.66平方米变为2775.21平方米;一级建筑覆盖率由26.5%变为26.79%。
以上修改内容详见修改后屋顶总平面图中云线圈注部分。修改后的各项规划指标等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补充协议)的相关规划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对该项目总平面图修改予以公示,公示期十个工作日(2019年4月17日至2019年4月30日)。如对该项目总平面图修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盐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海景二路工青妇活动中心18楼,邮编:518001)。相关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在公示期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我局将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本通告内容和修改前后的总平面图等具体内容同时在深圳盐田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yantian.gov.cn)及项目现场一并公示。
联系人:朱珉辉,电话:22327151
盐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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