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深圳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24日发表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4日

  深圳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临时救助及相关事务管理。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符合医疗等专项救助或其他救助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临时救助,是指政府对遭遇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本办法所称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是指暂时性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条 临时救助工作遵循下列原则:

  (一)应救尽救,及时施救;

  (二)适度救助,一事一救;

  (三)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

  (四)政府救助、社会帮扶、家庭自救相结合。

  第五条 市、区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临时救助工作机制。

  市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及统筹协调全市临时救助工作。各区民政部门(以下简称区民政部门)负责辖区内临时救助工作。

  卫生计生、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和建设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做好相关工作。

  街道办事处(含新区办事处,下同)负责临时救助申请的受理、原因核实、收入调查、民主评议和资金发放等工作。社区居委会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条 公安、城管等部门在执法中发现身处困境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失去主动求助能力的危重病人等,应当主动采取必要措施帮助其脱离困境。

  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应当主动发现,并及时核实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帮助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第七条 鼓励、支持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民政部门的统筹协调下依法开展临时救助及其他慈善活动。鼓励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慈善组织捐赠,支持慈善组织开展临时救助活动。

  市、区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会服务机构等慈善组织开展临时救助。

  第二章 救助对象及标准

  第八条 临时救助对象分为家庭对象和个人对象。

  第九条 因以下情形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一)遭受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性意外事件,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和其他社会救助资金后,基本生活仍暂时陷入困境的;

  (二)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当年医疗费用在扣除各种医保报销、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和其他社会救助资金后,基本生活仍暂时陷入困境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的;

  (四)因被抢劫、盗窃等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

  (五)家庭成员在本市入学全日制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或者在本市参加高考后入学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因学费支出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

  (六)遭遇其他突发性、紧迫性情况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

  第十条 具有本市户籍的个人突发重大疾病,或者刑释解教、社区矫正、戒毒而无法就业,或者有第九条第(一)(四)(六)项情形,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第十一条 非本市户籍个人有第十条规定情形且持有本市居住证的,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但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非户籍人员,按照本市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其提供相应救助。

  第十二条 根据临时救助对象类型、困难程度及持续状况等因素,给予不低于本市2个月(含2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总额的一次性救助金。原则上一年内临时救助金额累计不超过本市12个月(含12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总额。

  以家庭作为救助对象的,救助金数额为家庭人口数乘以一人次临时救助标准。临时救助家庭人口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确定。

  各区可结合本区实际,根据前款规定,制定临时救助金标准,在本区实施。

  第十三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临时救助对象,原则上一年内以同一事由申请临时救助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以同一事由再次申请临时救助的,救助金额原则上相同。

  第三章 救助方式

  第十四条 临时救助方式以发放救助金为主,发放实物及提供服务为辅,转介救助为重要补充。

  第十五条 临时救助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将临时救助金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个人账户。情况紧急、确有必要时,可直接发放现金。

  第十六条 本市各级救助管理机构和慈善超市,在救助对象面临紧急物资生存困难时,或者根据临时救助对象困难情形,为本辖区内临时救助对象发放衣物、食品、饮用水等实物。

  本市各级救助管理机构可以根据临时救助对象的困难情形,为其提供临时住所、临时生活照料、心理干预等救助服务;对突发疾病的临时救助对象,可以提供医疗服务。

  第十七条 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和提供救助服务后,仍需要公益慈善组织、社工服务机构等通过社会募捐、提供服务等形式给予帮扶的,可以根据情况提供转介服务。

  对符合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应当及时转入相应救助,协助其申请;对需要慈善组织、社会服务机构等通过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提供专业服务、志愿服务等形式给予帮扶的,应当及时转介。

  第四章 救助程序

  第十八条 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具有本市户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不具有本市户籍但持有本市居住证的,向其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家庭,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向具有本市户籍人员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街道办事处委托社区居委会受理申请的,申请人直接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申请人不能亲自提交申请的,可以依法委托代理人。

  第十九条 对突发性灾难无法继续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受理申请的单位应当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必要时可以由区民政部门直接受理。

  情况紧急、需要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人员死亡、伤残等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区民政部门、街道办可以先行救助,并在救助后的十个工作日内补办申请审批手续。

  第二十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家庭申请临时救助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下列证件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原件:

  (一)家庭成员户口簿;

  (二)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当提供低保证);

  (三)证明申请人符合第九条规定条件的以下材料:

  1.发生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关于发生意外事件、责任认定及赔偿认定等相关证明材料;

  2.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的,需提供医疗费用结算单据及清单、疾病诊断证明或出(入)院证明、病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药店买药开具的***或收据的,需提供本市医院出具的外购药物证明;

  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的,提供所增加的生活必需品清单(含品名、数量、市场价及总价款)及其在短期内购买的必要性说明;

  4.因被抢劫、盗窃造成重大财产损失致困的,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5.家庭成员在本市入学全日制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或者在本市参加高考后入学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因学费支出致困的,提供入学通知书、学费缴费通知书;

  6.证明申请人遭遇其他突发性、紧迫性情况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材料。

  (四)非本市户籍申请人还应当提供部分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证、本市居住证。

  委托他人提交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第二十一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个人申请临时救助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下列证件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原件:

  (一)居民身份证;

  (二)收入证明;

  (三)因刑释解教、社区矫正、戒毒而无法就业的,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因第九条第(一)(四)(六)项申请临时救助的,分别提供第二十条第(三)项第1、4、6目规定的材料;

  (四)家人无法联系、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的声明材料;

  (五)非本市户籍申请人还应当提供居住证;

  (六)证明申请人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其他材料。

  委托他人提交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临时救助申请不予受理:

  (一)未按规定提供有关证件、证明的;

  (二)隐瞒财产收入、虚报致困原因、提供虚假证明,不配合调查核实的;

  (三)除自住房外,家庭成员另有房产(经鉴定为危房的除外),且人均居住面积高于本市人均住房有关规定的;

  (四)家庭成员拥有非经营性用途汽车的(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除外);

  (五)因打架斗殴、***、吸毒或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以及故意造成自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

  (六)达到法定就业年龄且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不就业或劳动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受理后发现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对申请不予批准,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三条 申请材料齐全的,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受理;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待申请人补齐材料后受理。

  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临时救助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电话或信函等方式,完成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等调查核实工作,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可以结合实际需要组织民主评议。

  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当将申请事项在申请人户籍地或居住地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有效投诉,报区民政部门审批。

  区民政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批准给予临时救助,同时确定救助方式和金额,并于审批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拨付手续;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遇特殊情况,审核审批期限可以延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

  对个人对象的救助金额不高于2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认定为小额救助,适当简化审批手续。

  第二十四条 建立各单位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已有资源,加快建设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民政与卫生计生、公安、教育、住房和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城管、妇联、残联、共青团、红十字会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整合救助资源,提高审核甄别效率,形成临时救助与慈善事业及其他社会救助措施紧密衔接、各有侧重、相互补充的社会救助运行机制。

  第二十五条 各区应当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依托街道办事处,设立统一受理窗口,建立受理、分办、转办、结果反馈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和要求,***办理结果,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求助对象。

  第二十六条 市、区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临时救助档案、资金账目管理和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五章 资金保障和监督

  第二十七条 各区政府每年应当按照上一年度临时救助金标准、上一年底由区民政部门核定的本区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对象人数等因素,编制本区本年度临时救助金的预算。

  第二十八条 各区政府将临时救助所需经费纳入社会救助经费统筹安排,列入各区年度财政预算。

  第二十九条 临时救助资金实行财政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应当依法对临时救助资金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临时救助资金合理使用。

  第六章 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市、区民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要公开临时救助政策及申请审批程序,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十一条 已经获得临时救助的救助对象,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6个月;区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根据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先行救助的,公示期为一年。

  第三十二条 申请人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临时救助金的,追回救助金;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三条 经办人员应当对在调查、审核、审批过程中获得的涉及申请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与救助工作无关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泄露公示范围以外的信息。

  经办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所在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及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各区政府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发布之前市政府及各部门出台的文件关于临时救助的规定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8年1年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转载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载时间:2019年11月13日

  转载地址:http://www.sz.gov.cn/zfgb/2018/gb1035/content/post_5002866.html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4 07:12:52重新编辑
观兰镇桂花村蚌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桂花村田螺湖工业园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松元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镇第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镇竹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镇大抵抗陇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镇茜坑新村伯公坳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镇牛湖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镇麒麟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镇福民村福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镇库坑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竹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松元向西新围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富莱得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哈飞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桂花村庙溪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库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福民田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新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镇富士康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新田社区科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企坪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镇新田村君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镇桂花村庙西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镇松元荔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澜镇樟坑径上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观兰(澜)镇第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区疾控中心开展走访慰问贫困户活动
  2. 全市首个区级女科技工作者协会在龙华成立
  3. 红网尝鲜期仅30天炎陵黄桃摘桃攻略请查收
  4. 电白免费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居家适老化改造微改造有效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
  5. 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市中区广场文化活动暨泉惠企企业服务
  6. 智汇泗水奋楫扬帆共筑未来南京工业大学——泗阳县校地合作交流座谈会
  7. 随时申请随时受理2023年基层就业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公示(7
  8. 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药监局关于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
  9. 济南—武隆—成都航线复航
  10. 曾清华一行来巴调研深挖红色文化赓续红色血脉让红色基因一代代传承下去
  11. 贵港市举办2023年居民健康素养监测技术培训班
  12. 泗阳县委编办运用三字诀做好教育用编工作
  13. 南漳县气象台发布气象预警(1)
  14. 关于举办2023年港北区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会议暨科技辅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15. 西安市灞桥区2023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公告
  16. 网络中国节端午丨端午假期来这里体验与粽不同的欢乐
  17. 2023年洋河新区路灯配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18. 渠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的公告
  19.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区建筑施工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远程喊停系统)的公示
  20. 电白区举办营商环境服务能力提升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21. 市国资委进一步强化出资人监督
  22. 屏山县财政局两步走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收尾工作
  23.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8-11 18:10:27
  24. 福德镇开展学校暑期安全工作
  25. 李广斌入户走访调研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工作
  26. 浠水县警方为群众追赃挽损1125万元
  27. 武汉科技创新大赛首场季赛举行硚口区参赛项目斩获多个奖项
  28. 公示(儿童康复救助名单20230517)
  29. 新市镇李楼村扎实开展防溺水工作
  30. 王集镇部署2023年下半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31. 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领导带队到下洞油气库开展应急管理服务站试点建设调研工作
  32.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汕潮南自然资(网挂)公字〔2023〕6号)
  33. 496亿元玉林招商引资实现双过半新引进瞪羚专精特新等企业10家
  34. 南漳七月烟雨后云雾满山乡
  35. 大平山镇听民意解民忧着力提升满意度
  36. 江安仁和镇举行第四届乡村旅游季系列活动擦亮百竹海旅游品牌
  37. 聚焦贺州三个年行动人社服务提质效营商环境再升级
  38. 省委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服务高质量发展
  39. 媒体解读互学互看比武争星共促教育教学再上新台阶
  40. 贺州市八步生态环境局2023年7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41. 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校外培训专项治理的公告
  42. 七一慰问显真情组织关怀暖人心
  43. 县林业局召开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启动暨业务培训会
  44. 狮子岭派出所警格网格融合联动织密反诈平安网
  45. 大竹县积极践行枫桥经验探索乡村振兴新思路
  46. 北海市铁山港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清单(2023年3月22日更新)
  47. 庞佑成主持召开2023年6月重大项目拉练会
  48. 玉州区推进清廉玉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
  49. 沿黄九市集群式重要目标协同防护演练活动举行
  50. 2023年度渌口区签订协议的工伤医疗协议机构名单公布
  51. 吸睛坪山展馆亮相2023深圳(国际)城市环境与景观产业展览会
  52. 关于江夏区2023年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厂房租赁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53. 南漳县气象台发布气象预警(2)
  54. 上半年武汉CPI上涨09
  55. 米易县文广旅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56. 普济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
  57. 黄石市政府考察组来我市考察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
  58. 全面防范闻汛而动大观园街道积极响应防汛应急启动令
  59. 第八届中国创新挑战赛(广东)启动
  60. 提高市民健康素养福田街道举办健康素养知识大赛选拔赛
  61. 助力国际风投创投中心建设香蜜湖上市公司CVC创新中心揭牌
  62.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8-11 18:10:27
  63. 锦水街道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专项行动
  64. 加强智慧政务建设推进线上线下融合
  65. 县审计局召开种粮农民收益保障审计工作审前调研会
  66. 重大气象信息快报202301期——6月2326日我市将连续出现强降雨需防范对端午节活动和中考造成的不利影响
  67. ******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
  68. 安全培训区交通运输局召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安全培训
  69.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70. 74名高层次人才到襄州开展暑期实践
  71. 上半年全市市场主体活力持续释放
  72. 2023年广西百色右江端午龙舟文化节工作推进会召开
  73. 蓬安县应急管理局多措并举应对本轮强降雨
  74. 我区召开成都大运会保安全防灾害乐山市金口河区指挥部决战决胜工作调度会
  75. 模拟法庭开庭小学生变身大法官
  76. 八达镇红星村产业旅游全面开花让乡村有颜又有值
  77. 罗场镇2023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金项目罗场镇蚕桑产业道路硬化项目竞争
  78. 撒莲镇繁荣乡村文化助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79. 南昌九江两市举行深化昌九一体化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
  80. 冯小娟到城东街道建中社区督导创城工作
  81. 大竹县召开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来竹考察工作协调会
  82. 全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召开
  83. 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以小切口撬动交通管理大提升
  84. 港北区残疾人证核发办理公示
  85. 拱市乡传达学习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公报
  86. 项目建设热潮涌千帆竞发势如虹——***泗洪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观摩活动侧记
  87. 田阳消防联合区工信局开展木材加工企业消防安全培训演练
  88. 天气降雨天气将至高温逐渐缓解
  89. 小谷围街开展青春志愿行对话老党员探访活动
  90. 增城区成功创建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
  91.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汕管理局开展争做低碳践行者全国低碳日主题宣传活动
  92. 梅雨季我县菜篮子货丰价稳
  93. 宿城财政全面推进数字人民币发放工资
  94. 冯瑞副区长前往工地及水务设施开展防台风防汛安全检查
  95. 省农业科学院专家到米指导农业生产工作
  96. 奋进正当时聚力谱新篇2023年山西省群众文化活动锣鼓大赛在
  97. 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到我市开展2023年第二次项目观摩预演活动
  98. 关注家乡发展青春逐梦未来
  99. 文成镇把稻飞虱监测防控培训会开到稻田里
  100. 电白区领导到区卫健系统调研时强调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