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酒类生产经营行为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开展9号查酒专项执法行动(上)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酒类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规范酒类生产经营行为,杜绝因酒类导致的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根据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8年酒类安全专项执法工作方案》要求,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辖区局积极响应,近期分别组织开展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
该方案要求从今年6月份开始,每月逢9号(逢节假日行动顺延)各辖区局自行按统一主体主题、突出问题为导向,对酒类批发、酒类商超、零售店、酒楼(宾馆)、散装酒经营户等作为检查对象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宝安食品药品监管局
6月19日,宝安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相关科室及各食品药品监管所开展了针对酒类批发市场的专项执法行动。此次行动中,各食品药品监管所根据前期暗访线索,突出以问题为导向,选取可能存在问题的经营单位作为检查对象,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55人次,检查酒类经营单位90家次,发出安全生产告知书52份,查处无中文标识、仿名牌侵权酒类案件1宗,责令整改2家,行动取得良好效果。
坪山食品药品监管局
坪山食品药品监管局于6月19日组织开展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此次专项行动主要以酒类商超、零售店、散装酒经营户等为重点检查对象,主要检查是否存在无证无照售酒、销售无合法来源等假冒伪劣酒类产品,标签标识涉嫌欺诈和虚假宣传,制售假冒伪劣酒等各类违法行为。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检查酒类生产经营单位40家,抽取酒类样品5批次,发出安全生产告知书18份,要求责令整改2家。
6月份,坪山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多次开展酒类检查行动,立案查处2宗酒类安全案件,共查获无中文标识红酒156瓶,货值约4600元。
南山食品药品监管局
近日,南山食品药品监管局南头食品药品监管所接到牛栏山陈酿白酒厂家权利人举报,称南头同乐片区一工业区内存在涉嫌销售假冒白酒违法行为。
根据《2018年酒类安全专项执法工作方案》和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统一部署,6月19日下午,南头食品药品监管所组织骨干执法力量,与商标权利人一起到涉嫌售假地址进行突击检查。
经查,有2家经营商户涉嫌销售假冒牛栏山陈酿白酒。经权利人现场确认及清点,共查获假冒牛栏山陈酿白酒141箱,货值达数万元。执法人员当场将涉假货物予以暂扣,并立案调查。
福田食品药品监管局
6月19日下午,福田食品药品监管局梅林食品药品监管所、食监科联合开展辖区酒类专项执法行动,黄建洪副局长深入现场带队检查。此次行动根据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九号查酒”行动方案进行部署,根据辖区实际和季节特点,还邀请了青岛、百威及泸州老窖等权利人参与行动。
行动中,执法人员分为两组,一组对掌握线索的梅华路3号“鑫瑞商行”突击检查,一组检查福田农批市场。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福田农批市场的散装白酒、啤酒,从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入手,详细了解每批次的进货来源。所检查的经营户都能做到标签标识规范,索证索票齐全。目前农批市场6家散装酒经营户全部建立了监管档案。
光明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8年6月19日上午,光明食品药品监管局刘泉副调研员率领食品安全监管科、稽查科、公明食品药品监管所开展“逢9查酒”专项检查行动。
光明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光明辖区范围内包括最大的酒类批发商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汉兴隆商行等共计6家酒类批发商开展检查,联系权利人两家,重点对五粮液、剑南春等白酒进行鉴定,并对葡萄酒开展抽检2批次。
光明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借此专项整治契机,做好辖区范围内的酒类监管工作,规范酒类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并做好宣传工作,形成社会共治的监督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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