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民政局召开全区低保工作会议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七届2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精神,部署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标工作。今天上午,区民政局专门在三楼会议室召开全区低保工作会议。各镇街分管领导、社区办(社会事务办)主任及民政助理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区民政局社会救济股股长阮斌生主持。
首先,阮斌生股长传达了七届2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精神。会议决定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08年1月1日起由原来的300元/人/月统一提高为330元/人/月,三无对象(含孤儿)、麻风病人的供养标准则按低保标准提高20%(即396元/人/月)执行。
随后,区民政局副局长欧汉文作了动员讲话及对调标工作作具体部署。欧汉文在讲话中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低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突出重点,规范管理,抓好落实,进一步提升低保工作水平;三是加强领导,通力合作,把低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还指出低保调标工作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把这项体现党和政府关爱人民群众的好事做好,让百姓放心,让群众满意。
最后,区民政局社会救济股工作人员对调标工作做了详细的业务和技术指导。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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