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香洲区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屏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香洲区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日
香洲区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地环发〔2014〕32号)精神,指导我区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做好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394号令)、《珠海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考核办法》(珠国土字〔2011〕961号)等相关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 我区地质灾害概况
一、地质灾害灾情
2013年,经勘查确认、合并后,全年辖区总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99处,其中2013年新增72处,分别为:沉降塌陷1处,崩塌29处,滑坡59处,潜在不稳定危石1处,不稳定斜坡9处。上述隐患点都是小型地质灾害点,主要分布在老香洲、吉大、拱北和南屏,特别是靠山的老旧小区、农村住宅区域更是地质灾害多发地区。全年未发生地质灾害伤亡。
2014年3月,经汛期前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核实和勘查认定,目前辖区尚未完成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75处,其中正在治理21处,未治理的有54处,主要分布于吉大20处、香湾11处、南屏8处、前山9处,特别是吉大靠山的老旧小区是地质灾害多发地区。详见***1《香洲区2014年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二、地质灾害发生特点
(一)由于我市地貌由低山、丘陵、台地、平原和滩涂等单元组成,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以滑坡、崩塌为主;
(二)辖区内许多村民住宅、建设工程依山而建,特别是农村山边住宅、农村工业厂房和山边老旧住宅小区,由于没有做好山体护坡工程,易发生山体滑坡地质灾害;
(三)珠海天气复杂多变,台风暴雨多发,特别是2013年“5.22”特大暴雨引发7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极易发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四)辖区山林茂盛,受台风暴雨影响容易发生树木倾倒引发山体滑坡地质灾害;
(五)城市靠山边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护坡工程存在设计施工等方面的问题,近些年建设的部分房地产项目出现滑坡等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分析
2013年,我区主要完成“5.22”特大暴雨引发的十年一遇地质灾害抗灾救灾工作,成功举办香洲区首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出台《珠海市香洲区地质灾害治理管理规定》。在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的通力协作下,全区全年没有发生地质灾害伤亡事件,确保安全度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是加强领导,全面部署。区政府下发了《关于调整珠海市香洲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其职责分工的通知》(珠香府办函〔2013〕98号)、《2013年香洲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珠香府办〔2013〕73号)和《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201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工作分解方案的通知》(珠香府办函〔2013〕74号),区镇(街)村(居)成立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各级政府签订责任合同,层层落实责任,全面部署,精心组织,工作到位;二是重点防范,加强管理。组织开展了受险范围“两违”整治工作,开展了山上截水沟排洪沟排查工作;三是出台《珠海市香洲区地质灾害治理规定》(珠香府办函〔2014〕7号)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四是完善群测群防体系,有效巡查、监测,及时应急抢险;五是认真开展宣传培训工作,举办地质灾害防治培训班和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发放《山区村镇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手册》150本、《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手册》500多册和《地质灾害安全防范教育DVD》142盒,增强干部群众防灾意识,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六是认真做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共投入资金2115万元,其中政府财政投入资金1315万元,个人和企业出资投入资金800万元,共完成工程治理29处。
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虽然取得较大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市政府的季度工程进度通报中名次滞后;其次,责任企业治理的工程监管尚未纳入建设工程管理轨道,存在监管缺位的问题。二是地质灾害预防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山上截水沟、排洪沟长年失修养护,危树没有及时处置,是引发山体滑坡地质灾害的主要原因;另外,地质灾害受险范围存在“两违”现象,需要进一步整治。三是巡查监测技术水平较为落后,需要进一步采用技术手段进行监测。四是要进一步完善高水平的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确保资金、人员、物资到位。五是未能很好落实建设工程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
四、2014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2014年,辖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台风强降雨引发的山体滑坡和崩塌,多发生在山边区域,特别是山上截水沟、排洪沟长年失修养护的山坡,极易引发地质灾害,如旧城区的吉大、香洲依山片区依然是地质灾害多发地区,前山、南屏和湾仔依山的农村住宅区时常因挡土墙老旧坍塌引发滑坡等地质灾害。另外,由于城市建设强度不断加大,建设工程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也时有发生。
五、2014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2014年我市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潜在不稳定斜坡为主,在强暴雨时易发生山体崩塌和滑坡。重点防范期在4-10月汛期,尤其是6-10月持续降雨和台风期。
六、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地区
截止2014年3月,辖区尚未完成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75处,其中正在治理21处,未治理的有54处,主要分布于吉大20处、香湾11处、南屏8处、前山9处,特别是靠山的老旧小区是地质灾害多发地区。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地区为吉大、香湾、南屏、前山。
吉大区域依山而建的老旧小区较多,由于原来小区建设时没有执行建设工程“三同时制度”或者小区建设设施老旧,特别是山上截水沟、排洪沟长年失修养护,极易引发地质灾害,使得吉大成为地质灾害多发区域。预计今年汛期还会发生类似地质灾害。由于吉大的地质灾害大都发生在老旧居民小区,地质灾害对群众的威胁较大,吉大区域应重点防治,加快工程治理,彻底消除隐患;认真开展山上截水沟、排洪沟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加大地质灾害宣传教育力度,做好明白卡发放和警示牌竖立工作,提高小区居民防灾意识和应急救灾能力,群测群防,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南屏镇洪湾村新益街、马腿街、二间街一带,都是靠山而建的农村住宅,大部分没有建设排水设施和挡土墙,时有发生危石滚落和滑坡地质灾害,危及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应尽快在山上修建截水沟、排洪沟;在汛期期间,加强巡查监测,增配巡查员,重点监控,及时疏散群众,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香湾区域主要在华南名宇后山坡、里神前、水涌坑一带靠山附近,因山上截水沟、排洪沟长年失修和房地产开发建设常引发地质灾害,已成为地质灾害多发区域。应对重点区域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查清隐患点分布情况,加强巡查监测,设立变形监测点和视频实时监控点,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前山区域主要在造贝南沙湾、界涌、卓雅花园一带靠山附近,因农村建房挖山和房地产开发建设常引发地质灾害,特别是南沙湾、卓雅花园一带已成为地质灾害多发区域。应加强农村建房管理,加大违章建筑查处力度,组织执法、城管、国土等单位联合执法,督促责任人尽快开展治理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七、2014年重要地质灾害预防区
根据辖区城市建设和地质灾害情况,今年重要地质灾害预防区为:
(一)辖区有3处已关闭石场、取土场没有复绿整治,汛期存在滑坡、山石滑落等地质灾害的风险。对此,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的决定》中关于裸露山体百分百恢复绿化的要求,组织实施《珠海市废弃采石场、取土点整治复绿规划(2011-2013年)》,继续做好已关闭石场的复绿工作,确保今年全面完成整治复绿工作,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二)辖区内目前存在石场、平基和复绿整治工程,必须做好施工山坡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巡查监测,台风暴雨期间,必须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三)辖区内的水库、水闸、河道等水利工程较多,在汛期期间,必须做好预防工作,应加强山上水利工程的管理,做好山上截水沟、排洪沟的修建和养护工作。
(四)辖区靠山边的房地产和农村住宅易发生山体滑坡地质灾害,主要原因是开挖的边坡大于50度以上,边坡陡,且高于建筑住房。边坡稳定性差,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在遇连续暴雨时,极易诱发滑坡崩塌灾害。特别是造贝南沙湾村42号、红东村红联街和新益街、洪湾村马腿街、华南名宇后面山坡等地应重点预防。
(五)辖区山林茂盛,受台风暴雨影响容易发生树木倾倒引发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台风暴雨期间,应加强山上公园的排查,及时清理山边倾倒树木,防止引发地质灾害。
(六)对地质灾害受险范围的“两违”区域,应重点防御,并加大整治力度,及时清拆,做好搬迁治理工作。
第二章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国发〔2011〕20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地环发〔2014〕32号)精神,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个环节,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强化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健全群测群防体系,突出重点,全面提高我区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二)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明确各级政府、相关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测群防,紧紧依靠广大基层群众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坚持统筹规划,综合治理。
二、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及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决贯彻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做到领导到位、任务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和资金到位,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各镇、街及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1〕272号)精神,按照《香洲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分工方案》和《香洲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其职责分工的通知》要求,以及按照《珠海市香洲区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和《香洲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中的职责要求,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2014年,计划开展16个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2)。为确保市政府每季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进度情况通报排名不落后,确保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按期完成治理考核指标,彻底消除隐患,各镇街要按照《珠海市香洲区地质灾害治理规定》要求,尽早开展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四)进一步探索、规范责任企业的地质灾害评估、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备案工作。推进责任企业加快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探索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管机制,纳入建设工程管理轨道。
(五)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特别是做好山上截水沟、排洪沟的隐患排查和养护工作,做好林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大力度开展地质灾害受险范围的“两违”整治工作,及时消除诱因和安全隐患,做好防御工作。
(六)加强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地质灾害违法行为。积极探索落实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制度有关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督查工作,严格执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同时”制度,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审批新建住宅以及爆破、削坡和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依法查处偷挖山泥、违章建筑、乱砍乱伐山林等引发地质灾害的违法行为,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执行力,从源头上控制“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七)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速报、巡查和值班制度。各镇街要认真贯彻落实《珠海市香洲区地质灾害汛期值班、灾情速报、汛前调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珠香府办〔2012〕3号),完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度,做好地质灾害速报、巡查、监测和值班工作。要求在台风暴雨期间的巡查、监测情况用手机、GPS相机拍摄现场照片配上说明文字上报。图片文字资料可直接发送到香洲区地质环境管理专用邮箱(2651770162@qq.com)。各镇街及有关单位对辖区内发生的地质灾害或重大隐患均要上报,灾情和影响较大的可越级上报。上报必须迅速、准确,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规模、种类、伤亡人数、发展趋势,可能涉及的范围及经济损失等内容。必须加强巡查,做到早发现,早防治。要认真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设备24小时畅通,随时响应应急抢险。
(八)继续完善高水平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工作,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全面提高我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能力。各镇街要按照“十有县”(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要求进行落实。
(九)加强宣传培训教育工作,举办培训班,发放技术书籍,开展网上技术咨询和学习活动,重点提高各级政府村镇干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香洲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QQ群(群号:153448147),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灾情,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香洲区2014年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2.香洲区2014年地质灾害治理计划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