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23日发表  

解读专栏:《罗湖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16日

  深圳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临时用地管理,明确审批流程和监管职责,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使用临时用地应遵循节约集约、保护耕地、依法申请、合理使用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临时用地是指因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地质勘查、抢险救灾以及政府组织实施的急需公共服务设施等需要,按临时用地合同约定使用的国有土地。

  临时使用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用地的,由用地申请单位与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协商一致,自行理清相关经济利益关系,并经辖区街道办事处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临时用地审批。

   第四条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政策统筹、指导和监管各区临时用地审批等工作,并建立临时用地审批监管系统。

  各区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负责临时用地审批、核发批复,并监督检查辖区内临时用地的管理工作。

  临时用地管理部门负责开展辖区内临时用地申请受理、审查报批、日常监管、台账建设和用地收回等工作,并负责向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各区其他职能部门依各自职责,配合开展临时用地审批、监督和管理,负责出具临时用地审查意见等工作。

 第二章  申    请

  第五条临时用地范围包括:

  (一)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临时用地,包括工程建设施工中设置的临时办公用房、预制场、拌合站、钢筋加工场、材料堆场、施工便道和其他临时工棚用地;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临时性的取土、取石、弃土、弃渣用地;架设地上线路、铺设地下管线和其他地下工程所需临时使用的土地;

  (二)地质勘查临时用地,包括厂址、坝址选址等需要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勘测;探矿、采矿需要对矿藏情况进行勘查所需临时使用的土地;

  (三)抢险救灾临时用地,包括受灾地区交通、水利、电力、通讯、供水等抢险救灾设施和应急安置、医疗卫生等急需使用的土地;

  (四)政府组织实施的急需公共服务设施,包括交通场站、环境卫生、电力、燃气、气象、通讯、水利、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公安等设施所需临时使用的土地;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临时使用的土地。

  第六条申请临时使用土地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临时用地申请报告,应说明申请理由、申请用地面积与建筑面积、使用期限等;

  (二)拟申请临时用地范围图(附坐标);

  (三)拟申请临时用地平面布局图(明确功能分区、拟建层数、面积等);

  (四)建设项目申请使用临时用地的,须提供项目证明文件;

  (五)申请地质勘查临时用地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认定需要开展地质勘查的相关文件;

  (六)拟申请临时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林业用地、城市公园、郊野公园、水库、水源保护区、河道及海堤等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应依法依规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或征得相关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文件;

  (七)对于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项目,应依规定取得环评等相关手续或征得相关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文件;

  (八)临时使用农用地的,应一并提交土地复垦方案;

  (九)申请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用地用作临时用地的,应在报区政府审批前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的书面确认文件;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文件。

 第三章  审    批

   第七条各区临时用地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临时用地的审核工作,对申请要件齐全并符合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并报区政府审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核通过。

  第八条临时用地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未列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不影响各层次规划以及城市建设与土地利用年度实施计划的实施;

  (二)临时用地一般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土地,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经复垦能恢复原种植条件的前提下,土地使用者按法定程序申请临时用地并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经批准可临时占用;

  (三)严格控制临时用地占用耕地、林地、园地;可利用荒地的,不占用耕地;可利用劣质土地的,不占用好地;预制场、拌合场等容易造成永久性破坏的临时用地一般不得占用耕地;

  (四)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地区或地质灾害(隐患)威胁范围的用地,应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做好相关防护措施;

  (五)涉及其他用地管理规范的,按相关管理规范实施。

   第九条 区政府审批同意临时用地后,应向临时用地管理部门核发批复。

  抢险救灾急需临时使用土地的,可先行使用土地,使用单位应及时向辖区临时用地管理部门备案,灾后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管理单位,不再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

  抢险救灾临时占用林地的,灾后应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并交还原林地使用者,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第十条临时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各区政府核发批复时,应同步抄送辖区税务部门。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由临时用地单位办理完税手续。

   第十一条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第十二条临时用地使用费按我市地价测算有关规定计收。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作为临时用地使用主体的项目,以及其他按规定免收地价的临时用地项目,不计收临时用地使用费。

  临时使用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用地的,临时用地使用费按本条前款规定的50%计收。

  各区政府下发临时用地批复后,各区临时用地管理部门向临时用地单位核发缴款通知书,临时用地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临时用地使用费。

   第十三条临时用地单位按规定缴清临时用地使用费、耕地占用税后持缴款凭证到各区临时用地管理部门签订临时用地合同。

 第四章  监    管

  第十四条临时用地单位不得改变批准用途使用临时用地,不得以转让、出租、抵押场地或地上建(构)筑物等形式给他人使用。需要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用地单位应向各区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并按许可内容进行建设。

  第十五条临时用地单位应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立标志牌。标志牌应包含临时用地使用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临时用地用途、临时用地范围和面积、建筑面积、使用期限等内容,由各区临时用地管理部门负责监制并监管。

   第十六条各区临时用地管理部门应在临时用地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土地管理与决策支持系统进行备案。

   第十七条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建立临时用地审批监管系统,并与全市统一受理平台对接。

  各区须在市统一受理平台登记受理临时用地业务文,并在临时用地审批监管系统完成临时用地全过程审批和监管工作,包括用地数据核查、范围图制作、批复信息录入以及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临时用地合同书、临时用地收回通知的打印、签发等。

  第十八条各区临时用地管理部门为临时用地批后监管的责任主体,负责日常监管工作。对于未完善用地手续、超过批准面积使用、改变批准用途使用等行为,应及时制止;制止无效的,应移交给辖区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并配合其开展相关查处工作。

   第十九条各区政府应建立临时用地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辖区临时用地管理部门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通过临时用地审批监管系统监测各区临时用地审批情况,按季度统计相关审批、收回等数据;并不定期对各区临时用地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报告市政府并反馈各区。

  第二十一条临时用地涉及土地复垦的,各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开展土地复垦方案审批、验收等工作。

 第五章  延    期

  第二十二条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仍需申请使用的,临时用地单位应在使用期满前2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涉及占用林业用地的,临时用地单位应在使用期满前3个月向原林业用地审核机关提出延期申请。经各区政府审批同意的,可延期1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

  对于工程项目建设施工未竣工,确实仍需临时使用的,可按现状重新申请临时用地,申请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建设项目竣工期限。

   第二十三条临时用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期:

  (一)属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临时用地,所服务的项目已超出竣工期或已办理规划验收、竣工验收手续的;

  (二)属地质勘查临时用地,已完成地质勘查的;

  (三)属抢险救灾临时用地,已完成抢险救灾的;

  (四)属政府组织实施的急需公共服务设施涉及军事或国家安全的;

  (五)已列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影响各层次规划以及城市建设与土地利用年度实施计划实施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延期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收    回

   第二十四条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各区临时用地管理部门有权提前收回:

  (一)临时用地单位未按临时用地合同约定使用的;

  (二)政府实施城市规划、城市建设与土地利用年度实施计划、抢险救灾等需要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属于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各区临时用地管理部门可即时收回临时用地,临时用地单位应即时完成清场工作,交回土地,剩余临时用地使用费不予退回。

  属于前款第(二)(三)项情形的,各区临时用地管理部门应提前2个月通知临时用地单位,临时用地单位应完成清场工作,交回土地,剩余临时用地使用费不予退回。

  第二十五条临时用地单位在使用期届满前主动退出使用土地的,应按合同约定完成清场工作,交回土地,剩余临时用地使用费不予退回。

  第二十六条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届满前2个月,各区临时用地管理部门应向临时用地单位发放《临时用地到期收回通知》,并函告原土地管理单位,做好用地收回入库准备工作。

  临时用地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在到期前完成用地清场工作,交回土地。

   第二十七条用地清场工作完成后,各区临时用地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区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原土地管理单位等相关部门完成土地移交工作,并填写《临时用地土地交接表》。

  涉及土地复垦的,土地复垦义务人须按土地复垦方案完成土地复垦任务,由各区职能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移交。

  第二十八条临时用地单位逾期未清场及拒不办理土地移交手续的,各区临时用地管理部门应书面通知区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区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应按规定予以查处、强制收回,并牵头组织区临时用地管理部门、原土地管理单位办理入库手续。

  临时用地单位逾期未清场及拒不办理土地移交手续的,各区临时用地管理部门应将该失信行为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临时用地到期收回通知》《临时用地土地交接表》,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制定。

  第三十条临时使用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用地的相关审批条件、程序参考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2019年7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各区或各部门有关临时用地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06 20:02:38重新编辑
西乡航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银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崩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西乡九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西乡保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西乡沙边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西乡固戍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黄麻布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西乡壮边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西乡西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西乡宝源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西乡镇九围村蔗园铺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勒竹角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西乡西臣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河西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坑梓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黄田东望洋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黄田荔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固戍下围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凤凰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桥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凤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桥头同富裕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福海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大洋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白石厦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伏船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15 16:20:56
  2. 潮南区委常委宣传部长黄丽凤检查指导仙城镇创文提质工作
  3.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15 16:20:57
  4. 2021年汕头市潮南区民政局部门预算
  5. 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曾湘澜到我区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6. 2017年5月8日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前公示
  7. 印发潮南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8.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1013114953
  9. 潮南区安委办关于2016年13月份全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10.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26230727
  11. 2019年新春贺词
  12. 金溪水陈店截流清淤美化工程正有序推进
  13. 市领导带队到潮南区检查精准扶贫和创文强管工作
  14. 2019年3月6日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前公示
  15. 潮南区区长陈俊峰带队督查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16. 团市委到潮南区开展团团走基层及综合督导工作
  17. 潮南区市民学校小主持人培训班
  18. 关于印发汕头市潮南区2015年住房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19.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征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汕潮南府〔2020〕3号)
  20. 2021年汕头市潮南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部门预算
  21. 2020年汕头市潮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决算
  22. 2018年10月汕头市潮南区五保对象公示名单
  23. 区财政局着力推进我区非税收入系统建设
  24. 2019年汕头市潮南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公开
  25. 潮南区部署2018年春运工作
  26. 汕头市潮南广播电视台潮南电视台高清制播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27. 2018年汕头市潮南区井都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公开
  28. 汕头市潮南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29. 国道324线潮南洋汾陈至石桥头路段水毁路面修复工程项目
  30.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26230727
  31. 副市长林晓湧调研潮南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建设情况
  32. 潮南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33. 潮南区部署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34. 稳就业保民生托起群众幸福感
  35. 潮南区委办公室召开学习十九大精神宣讲会
  36. 秋风水库库区一烧烤野泳场被拆除
  37. 广东省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自2015年7月21日24时起执行
  38.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机构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39. 和美潮南潮南区迎新春送春联文化惠民活动走进成田镇简朴村
  40.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1013115053
  41.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1013115053
  42.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26230921
  43. 潮南区部署全区违法违规建设专项治理工作
  44. 2020年汕头市潮南区民政局部门决算
  45. 潮南区举办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培训班
  46. 潮南区部署推进全区脱贫攻坚工作
  47. 2019年潮南区职业技术学校校园招聘会敬告
  48. 区食药监局约谈63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49. 潮南扶办〔2019〕12号关于预下达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市区两级资金的通知
  50. 试行新模式建设新环保首个省级PPP新模式环保项目落地潮南
  51.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26 23:09:16
  52. 潮南区仙城中学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53. 潮南区委书记张学龙带队调研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54. 汕环潮南违改字〔2019〕第23号
  55. 交警春运执勤忙
  56. 汕头市潮南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竞价成交公告(汕潮南公资地201834号)
  57.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1013114948
  58.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1013114953
  59. 汕头市潮南区免除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的实施意见
  60. 东仙居民小区
  61. 指尖上的政务服务——粤省事潮南区现场推广活动
  62. 潮南区委书记张学龙带队开展巡河及驻点工作
  63. 潮南区召开基层党建工作述评会
  64. 市委宣讲团到潮南区宣讲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65. 市人大常委会到潮南区召开区县镇人大工作和建设专题调研座谈会
  66. 潮南区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暨执行联动联席会议
  67. 潮南区部署全区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暨防汛抗旱工作
  68. 胪岗镇掀起练江综合整治高潮
  69. 2022年汕头市潮南区市场物业管理中心部门预算
  70. 潮南区市民学校诗文朗诵培训班
  71.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1013115053
  72. 2019年潮南区陈店中学部门决算公开
  73. 潮南区部署2016年侨联工作
  74. 2019年汕头市潮南区农业局部门预算公开
  75. 潮南区政府区长刘永铭参加两英代表团讨论
  76.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26230659
  77. 潮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地籍调查的通告
  78. 汕头市潮南区粮食和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79. 我区各领域基层党支部书记集中进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培训
  80.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07 22:42:31
  81.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26230916
  82. 潮南区部署推进全区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及驻村第一书记工作
  83.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84. 两英镇多头并进全力推动两英振兴协调发展
  85. 潮南区部署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工作
  86.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26230700
  87. 2019年汕头市潮南区晓升中学部门决算公开
  88.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26230716
  89.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1013114954
  90. 2017年03月13日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前公示
  91.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26 23:07:28
  92.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文洲带队督查陇田镇创文强管工作
  93. 潮南区部署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94. 潮南区纪检监察系统动员部署开展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活动
  95. 潮南区召开深化三改革三提升打造高效潮南品牌专项工作推进会
  96. 副市长林依民到井都镇督查指导计生工作
  97. 关于全面推进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的通知
  98. 2019年中共汕头市潮南区委宣传部部门决算公开
  99. 潮南区收看收听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事迹广东巡回报告视频会
  100. 汕头市潮南区晓升中学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