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九届人大九次会议第20210010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市卫生健康局:
珠海市九届人大九次会议期间,郝晓龙代表提出了关于建立和细化失独家庭社会保障机制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我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加快公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强化养老服务设施供给,为计生困难家庭老人机构养老提供更多保障。一是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全市建成 24 个镇(街)居家社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306处村(社区)居家养老站、168 处长者饭堂。二是加快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加快推进市区两级7处公建养老机构建设,预计全部建成后养老床位将达10000张,每千名户籍老人养老床位将超40张。三是促进社会力量建设养老项目。加快推动我市香洲区钰海、高栏港区安宇等养老项目落地见效,填补我市高端养老服务业空白。
二、开展计生困难家庭老年人探访服务
2019年我局出台《关于促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珠民〔2019〕172号),明确提出“以区为单位全面建立健全独居、空巢、留守、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截止2020年底,我市已建立以区为单位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将计生困难家庭老人纳入重点探访对象,及时满足这部分老人养老服务需求,实现月探访率100%。
三、加大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力度
为切实保障计生困难家庭老人养老需求,我局出台专项文件,在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方面,对本市户籍计生困难家庭与特困人员给予同等待遇,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等级,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按照每月200-500元的标准,为计生困难家庭中的高龄、失能老人给予居家***服务。
专此函达。
珠海市民政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