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关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深汕特别合作区社会福利院等项目)的公告
深汕特别合作区社会福利院等项目涉及《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为落实项目用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深汕特别合作区社会福利院等项目)》,于2021年12月24日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会审议通过。现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一、预留规模使用的原因
深汕特别合作区社会福利院、深圳市公安局警察训练(反恐)基地(一期建设工程)、中心区启动区市政配套工程、深汕高中园杨桃溪改河道项目、桃源路(宜城大道至科教大道段)道路建设工程、发展大道(创新大道路口段)、赤石河应急引水工程、潮莞高速连接大道、小漠西重大产业项目、红海大道(新寨乡村至深汕大道段)、深圳市第二殡仪馆、宅基地(2021年下半年)共12个项目,分别位于鹅埠镇、鲘门镇、赤石镇、小漠镇。经核查,共有272.0580公顷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文件相关规定,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优先保障重要民生和脱贫攻坚项目。深汕特别合作区社会福利院等11个项目属于合作区重要民生和脱贫攻坚项目,符合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条件。
二、落实方案与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使用市级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72.0580公顷,来源为预下达规模。使用前,预留规模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用途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及其他土地,使用后土地利用规划用途落实为城乡建设用地272.0580公顷。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前、落实后)详见***。
三、公告方式
本公告在以下地点同时发布,市民可登录网站或前往公告地点浏览查询。
(一)网站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www.sz.gov.cn/)。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szss.gov.cn)。
(二)现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公告栏,鹅埠镇、鲘门镇、赤石镇、小漠镇政府公告栏,鹅埠镇田寮村、圆墩林场等村(社区)公告栏。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前、落实后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2021年12月29日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杨工,0755-22106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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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前、落实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