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4年全市再就业目标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珠府〔2005〕15号)
珠府〔2005〕15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扩大与促进就业工程”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项民心工程”之一。2005年1月13日至14日,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对3个区和21个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2004年再就业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考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区人民政府完成就业目标任务的基本情况
(一)新增就业岗位情况。年初,市政府下达给香洲区的任务是19000个,该区实际完成22042个,完成年度目标的116%;下达给金湾区的任务是12000个,该区实际完成12159个,完成年度目标的101.3%;下达给斗门区的任务是14000个,该区实际完成14120个,完成年度目标的100.9%。
(二)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其它城镇失业人员的就业率情况。年初,市政府下达给香洲区的目标是达到60%以上,该区实际全年的就业率为65.4%,完成年度目标的109%;下达给金湾区的目标是达到60%以上,该区实际全年的就业率为71.9%,完成年度目标的119.8%;下达给斗门区的目标是达到60%以上,该区实际全年的就业率为60.7%,完成年度目标的101.2%。
(三)控制失业率情况。年初,市政府下达给香洲区的任务是控制在2.9%以内,该区实际年末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79%,比预期目标下降0.11个百分点;下达给金湾区的任务是控制在2.9%以内,该区实际年末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79%,比预期目标下降0.11个百分点;下达给斗门区的任务是控制在2.9%以内,该区实际年末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9%,比预期目标下降0.01个百分点。
(四)帮助困难群体就业情况。年初,市政府下达给香洲区的任务是900人,该区实际完成1184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31.6%;下达给金湾区的任务是230人,该区实际完成297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29.1%;下达给斗门区的任务是250人,该区实际完成260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04%。
(五)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年初,市政府下达给香洲区的任务是转移就业1305人、就业率达到45%,该区实际转移就业1609人、就业率为54.7%,分别完成年度目标的123.3%和121.6%;下达给金湾区的任务是转移就业360人、就业率达到45%,该区实际转移就业430人、就业率为51.9%,分别完成年度目标的119.4%和115.3%;下达给斗门区的任务是转移就业8***0人、就业率为45%,该区实际转移就业9324人、就业率为49%,分别完成年度目标的107.9和108.9%。
(六)培训情况。年初,市政府下达给香洲区的任务是培训城镇失业人员3000人、农村富余劳动力1740人,该区实际培训城镇失业人员3790人、农村富余劳动力2039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的126.3%和117.2%;下达给金湾区的任务是培训城镇失业人员2700人、农村富余劳动力480人,该区实际培训城镇失业人员3041人、农村富余劳动力605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的112.6%和126%;下达给斗门区的任务是培训城镇失业人员2800人、农村富余劳动力11520人,该区实际培训城镇失业人员2831人、农村富余劳动力12502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的101.1%和108.5%。
二、各区和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再就业工作的情况
(一)香洲区。该区把“扩大与促进就业工程”作为今年“十项民心工程”之一,并将“千人培训就业工程”作为区政府为民办“八件实事”之首,安排130万元就业与再就业专项资金,出台《香洲区贯彻落实市促进征地居民就业工作方案》。与此同时,该区利用城区第三产业相对发达的有利条件,因地制宜,开发特色就业岗位,在南屏镇建立了十二村社区成丰园步行街,开办了广生社区小商品夜市和广昌社区、东桥社区、北山社区农贸市场,解决了403名本地人员的就业问题;在唐家湾镇成立了金鼎小学学生接送队,使14名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在狮山街道南坑市场开设小商品市场,帮助40名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自主创业;在湾仔街道新建成了澳门一条街,使30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就业;在前山街道拓展了建材一条街,新安置下岗失业人员330人。此外,狮山街道还开展了“情系百家”挂钩帮扶活动,解决了114名“零就业家庭”和特困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
(二)金湾区。该区制定了《金湾区2004年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金湾区镇级党政一把手年度经济发展目标考核暂行办法》和《金湾区直单位年度经济发展目标考核暂行办法》,把扩大和促进就业摆在突出的位置,把完成就业工作任务作为党政领导政绩考核的目标和重要内容。2004年6月,该区出台了《金湾区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补贴奖励办法》,较好地促进本区城乡劳动力就业。在此基础上,该区加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在45个村(居)建立社区就业服务站,并设立就业服务信息专栏,为本地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就业服务。该区还结合本区的实际,大力发展适合本地困难群体就业的社区和家庭加工业,在平沙镇开展了织网、雨伞、串珠、插花等家庭加工业;在红旗、南水、三灶镇开展了电子元件、剪线头等社区加工业。该区全年开发社区和家庭加工业就业岗位1410个,解决了***9名本区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三)斗门区。该区高度重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意见》,安排再就业资金114.5万元,将收取的流动人员调配费100万元作为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在此基础上,该区还重点抓好培训和职业介绍工作,在区劳动就业培训中心、路捷汽车维修检测有限公司、区第三职业中学、白蕉镇劳动就业培训中心、乾务镇劳动就业培训中心、信誉美容美发培训中心设立了6个就业培训基地;举办了制衣流动培训班,把培训班办到镇村,办到农民家门口,使农民就近参加技能培训;举办了“珠海市农村富余劳动力现场招聘会”,解决518名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该区全年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11520人,转移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9324人。
(四)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完善扶持政策措施,多渠道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2004年,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一是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再就业补贴范围和标准的通知》、《关于对职业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和职业介绍机构培训和介绍农村富余劳动力给予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的通知》,鼓励用人单位、职业培训机构、职业介绍机构招用和培训以及介绍本市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
二是市委宣传部积极协调下属单位做好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宣传工作,全年在“两报”刊发有关再就业方面的消息及报道204篇,刊登照片46张。
三是市国资委(原市国经局)坚持“一手抓经济,一手抓就业”的思想,把解决困难群体就业问题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狠抓就业责任制的落实,要求本系统企业优先招收下岗失业人员,较好地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四是市教育局积极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动员下属培训机构免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
五是市发展改革局把新增就业岗位和城镇登记失业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积极做好重大项目咨询***、上报审批等工作,使大批项目落户珠海,增加就业岗位。
六是市民政局将社区就业列入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业的发展规划,加强对领取《低保证》的下岗失业人员管理,对失业一年以上和“4050”的下岗失业人员建立花名册,作为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和参加培训、职业介绍的依据。
七是市建设局在保洁、保绿工程和物业管理招标时,要求企业优先考虑接纳下岗失业人员,动员环卫、绿化行业和物业管理公司安置本市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110人。
八是市工商局制定对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办理工商手续的措施,全年引导331名下岗失业人员、应届毕业生、失业干部和残疾人自主创业兴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
九是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加大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增加就业岗位,同时督促商业银行开展好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十是市国税局、地税局通过网上宣传、印制指南、深入企业等途径大力宣传国家、省和市有关促进再就业的税务政策,并积极动员企业优先招收下岗失业人员。
十一是市交通局积极协助下岗失业人员创办各种经济实体,全年帮助131名下岗失业人员办理了自货自运的营运牌证,协助本市下岗失业人员创办水运企业1家,涉及人数15人。
十二是市住房办把解决特困下岗失业人员的住房问题作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较好地解决特困下岗失业人员的住房问题。
十三是市旅游局把开拓就业岗位,促进再就业纳入旅游服务业发展计划,召开旅游行业促进再就业工作动员大会,要求各旅游企业制定促进再就业工作的计划和办法,优先招收本市下岗失业人员。
十四是市司法局对需要得到法律援助的下岗失业人员采取优先咨询、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援助、免收有关费用的措施,对弱势群体予以支持和帮助,同时及时为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小额担保贷款公证。
十五是市农业局积极实施“绿色证书”培训计划,全年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2080人。
十六是市卫生局大力宣传国家、省和市有关促进再就业的卫生政策,并动员下属洗衣中心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3人。
十七是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认真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积极宣传国家、省和市的再就业政策,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促进再就业特色活动,举办各类招聘会,帮助特困人员、失业青年和失业妇女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2.全面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为下岗失业人员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2004年,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促进再就业的扶持政策,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创造良好条件。
一是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再就业资金,全年筹集再就业资金1518.8万元(市级预算内安排1097万元),为做好再就业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是劳动保障、财政、人民银行、担保公司、商业银行等单位认真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为8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4万元;市财政部门还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下岗失业人员贴息2.2万元。
三是市工商、国税、地税等职能部门开辟绿色通道,设立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服务窗口,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市工商局在全系统33个对外窗口开设了再就业专办窗口,设置了明显标志,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申请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一站式优质服务。市地税局为方便下岗失业人员,改变了过去下岗失业人员在办理税务登记、经确认可享受减免待遇后,每月按时到税务部门申报经营情况和报送纳税申报表的做法,允许下岗失业人员不用***申报,由税务机关根据下岗失业人员的经营情况核定营业额,在电脑上录入有关数据。与此同时,市地税局还将再就业优惠政策审批权由市局下放给各基层分局,缩短企业和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办理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时间。
四是市国税局为下岗失业人员和本市其它人员减免税费37.6168万元(其中为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新办商贸企业减免税费10.5万元),市地税局减免营业税、所得税、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94.18万元,市工商局减免工商规费53.9178万元,市司法局减免公证费和其它费用54.25万元,市交通局减免汽车修理工、从业服务资格、服务监督卡考试费等费用16.07万元,市教育局减免特困下岗失业人员子女学杂费202万元,市卫生局减免卫生许可证工本费、体检费0.5948万元。全年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政策规定为下岗失业人员和其它人员减免各种税费458.6294万元。
五是劳动保障、财政部门按照政策规定,为用人单位、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兑现再就业四项补贴,全年兑现再就业各种补贴706.3万元(其中社保补贴28.67万元,岗位补贴27万元,职业培训补贴365.01万元,职业介绍补贴115.89万元,小额担保贷款24万元,劳动力市场建设补助资金84.66万元,其它61.07万元)。
3.腾出就业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2004年,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有关公益性岗位和其它就业岗位优先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的规定,从维护社会稳定,关心困难群众生活出发,腾出公益性岗位和其它就业岗位安置本市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2004年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腾出公益性岗位和其它就业岗位招收本市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1519名,解决“零就业家庭”26户。其中:国资系统招收1082人,解决“零就业家庭”10户;公安系统招收223人;市妇联下属单位招收62人,解决“零就业家庭”1户;宣传系统招收55人;民政部门招收28人;市发展改革局下属单位招收13人,解决“零就业家庭”1户;市司法局及下属单位招收10人,解决“零就业家庭”1户;人行珠海中心支行招收1人,解决“零就业家庭”1户;市旅游局下属单位招收30人;市交通局招收3人,解决“零就业家庭”3户;团市委下属单位招收3人,解决“零就业家庭”1户;市卫生局招收2人,解决“零就业家庭”2户;市总工会下属单位招收2人,解决“零就业家庭”1户;市地税局招收1人,解决“零就业家庭”1户;市劳动保障局招收4人,解决“零就业家庭”4户。
三、再接再厉做好2005年度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虽然2004年我市的就业工作全面完成了年初制订的就业工作目标任务,但对存在的一些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认真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这些问题主要有:一是没有很好把经济发展与吸纳本市人员就业有机地结合起来,企业使用本市人员的比例偏低。二是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展缓慢。到目前为止,我市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的人数只有21人。三是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整体素质偏低,参与就业竞争的能力较弱。四是培训针对性和实用性不强。五是部分人员就业不稳定,多次就业,却又多次失业。六是个别职能部门对再就业统计工作不够重视,未能及时准确上报再就业报表。
“就业是民生之本”。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精神,继续实施扩大与促进就业工程,以增加就业岗位为目标,以落实再就业政策为主线,以强化再就业服务为手段,以加大资金投入为保障,以帮助困难人员就业为重点,把再就业工作抓紧抓实,全力以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2005年度就业工作目标任务,把我市的就业与再就业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2004年全市再就业目标责任制考评分数一览表
珠海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二月一日
2004年全市再就业目标责任制考评分数一览表
责任单位 | 考评分数 | 责任单位 | 考评分数 |
香洲区 | 97.1 | 团市委 | 93.8 |
金湾区 | 96.3 | 市司法局 | 92.7 |
斗门区 | 95.8 | 市公安局 | 92.5 |
市财政局 | 97.6 | 市旅游局 | 92.3 |
市国资委 | 97.2 | 市建设局 | 92.1 |
市卫生局 | 95.8 | 市委宣传部 | 91.7 |
市妇联 | 95.6 | 人行珠海中心支行 | 91.5 |
市交通局 | 95.5 | 市民政局 | 91.2 |
市总工会 | 95.2 | 市教育局 | 90.3 |
市地税局 | 94.8 | 市发展改革局 | 90.1 |
市国税局 | 94.5 | 市农业局 | 89 |
市工商局 | 94.1 | 市住房办 | 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