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挂牌序号1011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批准,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珠海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为GL-2010-000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
挂牌序号/宗地 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M2) | 规划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准入产业类别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地面地价元/M2) | 增价幅度(地面地价元/M2)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投资强度 (元/ M2) |
10111/ GL-2010-0003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装备制造区电厂路西侧 | 346618.76 (含A地块:117977.29; B地块:228***1.47) | 工业 | ≥0.6 (可按国家安全及消防规范要求调整容积率) | 电力能源配套用地 | 50年 | 480 | 5 | 人民币3330 | ≥人民币2590 |
备注 | 1、建筑功能以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配套设施为主,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2、本地块按市政规划标高黄海高程3.4±0.2米标准移交;3、本次挂牌不设保留价。 |
二、挂牌出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外),凡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通过准入资格审查的,均可参加竞买,但不接受个人竞买及联合竞买。
上述条件由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局核准,申请准入资格审查的办法详见《挂牌文件》。
三、本次挂牌详细情况及具体要求以《挂牌文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于2010年9月26日至2010年10月19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到交易中心业务窗口索取《挂牌文件》。
四、竞买人应于2010年10月20日17时前提供有关资料向交易中心业务窗口递交《竞买申请书》,递交《竞买申请书》前应当按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到账为准)。交易中心将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出具《竞买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
五、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应当在以下时间、地点提交《报价单》报价竞买:
起始时间:2010年10月11日10时。
截止时间:2010年10月22日15时30分。
地 点:珠海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业务窗口。
六、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期限内若仅有1个竞买人报价,则以该报价成交;超过1个竞买人报价的,在挂牌期限截止时进行现场竞价,价高者得。
七、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八、咨询电话和地址:
珠海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0756)2538700、2538701、2538702(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珠海市国土资源局高栏港分局:(0756)7268605(地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四楼);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局:(0756)7712543(地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三楼)。
九、网址:
珠海市国土资源局网址:http://www.gtjzh.gov.cn
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landzhuhai.com
珠海市国土资源局
珠海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