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机关17楼大会议室小会议室音响系统优化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市民政局对局机关17楼大会议室、小会议室音响系统优化升级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公告,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民政局机关17楼大会议室、小会议室音响系统优化升级项目
二、项目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7楼。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范围:本次采购货物内容包括大会议室的数字会议系统、小会议室扩声系统等设备
五、项目承包范围:按业主提供的货物清单完成本项目全部项目。
六、项目承包方式:实行总价包干。按业主提供的货物清单等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项目,实行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价格包干。投标前没有提出货物清单漏项的,施工过程中不能再以此要求增加费用。
七、工期要求:总工期不超过15天。
八、评定标方法:票决法。
投标人少于3家的按规定作废标处理;如中标单位放弃中标,则由其他候选人依序替补
九、资金来源及最高限价:
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最高限价:人民币22万元。
十、项目要求
1.项目内容简介:本次采购货物内容包括大会议室的数字会议系统、小会议室扩声系统等设备(详见设备清单)
2.商务、技术要求等关键信息:具体内容见(设备清单)。
十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及营业执照;
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
4.提供的设备须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提供的相关电器设备须取得CCC认证。
十二、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
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同时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十四、报名参加投标应提供材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注:需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登记报名,电话、快递、电报、传真形式的报名概不接受。
6.投标文件份数:1份正本、4份副本(需密封并加盖公章)。
7.质量等级及要求:按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施工验收评定标准等规范验收,要求该项目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
8.合同条款、合同格式详见我市相关政府部门的格式文本。
十五、公告期限
自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1月22日止
十六、递交报名材料时间
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1月2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2018年11月22日下午17:30截止报名(以上均为北京时间)。报名时接受现场查勘。
十七、投标报名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7楼1713室。
十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先生;联系电话:0755-82485943
***:1.设备清单
2.设备配置明细
深圳市民政局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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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清单.docx
***2:设备配置明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