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葫芦占据河道污染水体省人大代表吴锦有呼吁治理成效纳入评比指标
“近年来,水葫芦在广东流域呈现爆发性增长,危害性愈加严重。”来自珠海市的省人大代表吴锦有昨天提交了关于治理广东省水葫芦问题的建议,呼吁加大全省水葫芦治理,加强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将治理水葫芦成效纳入城市发展评比指标。
吴锦有以珠江广州段为例说明水葫芦蔓延的危害。2007年和2008年,有关珠江广州段水葫芦暴发性增长情况的报道只有1次,到了2009年增加到3次,2012年高达4次。2015年8月6日,广州市沿线的珠江水面遭遇了规模空前的水葫芦侵袭,长势旺盛的水葫芦沿着数十公里的珠江水面流动,对我省21个地级市和港澳地区,尤其是珠江水运正常运作、水产养殖、水体生态安全和人民生活生产产生严重影响。
吴锦有说,在认识到水葫芦的危害性后,我省部分城市开展了一系列的整治工作。在珠海、中山和澳门联合召开的2013年粤澳环保合作专责小组第三次会议上,针对水葫芦危害整个流域的问题,有与会代表提出,今后有必要在更大区域和范围内建立水葫芦治理合作机制,加强对其生物学特性、生态学方面的研究。
“通过整治珠江西岸水葫芦问题得到缓解,但根本问题并没有改善,特别是随着雨季来临,水葫芦问题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将会越来越严重。”吴锦有建议,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治理领导组织体系,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促进治理水葫芦有关部门、各系统资源共享、职能互补,实现统一治理,并形成相应的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办事,依法治理。
吴锦有还建议,要加强城际合作,科学制定水葫芦治理规划,如果不加强流域内的城际合作,不仅难以治理水葫芦,还有可能因为相互推诿而加剧污染。要加大治理水葫芦相关科技投入,采用专业手段、设备、技术进行治理,全面建立水葫芦防治体系,实做好水资源管理、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规划。在制定规划之前,要进行深入的、长期的实地调查,因地制宜地制定规划,并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核查机制。(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