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省分成部分用途第四批)的通知
罗湖区、宝安区、龙岗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省分成部分用途,第四批)的通知 》(粤财教〔2018〕179号),现下达我市补助资金292万元,具体单位、项目、金额及支出功能科目详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省分成部分用途的新建影院补助项目。请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将资金下达有关单位,各单位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请严格按照省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特此通知。
***:关于下达2018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省分成部分用途,第四批)的通知(粤财教〔2018〕179号)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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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省分成部分用途,第四批)的通知(粤财教〔2018〕17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