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珠府办〔2015〕6号
珠府办〔2015〕6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粤府办〔2015〕1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开展网站自查工作。各区(功能区)、各部门按照(国办发〔2015〕15号)的要求,开展网站自查,并于4月10日前向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电话:2132232)报送《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政府网站栏目(系统)基本信息表》。
二、认真落实整改。各区(功能区)、各部门要对政府网站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对照《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珠府办〔2015〕5号)的有关要求,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本部门网站的信息内容保障工作,于7月24日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检查整改情况和《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立即启动实施。各区(功能区)、各部门办公室作为此次普查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对所填报数据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审核把关职责,办公室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普查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各单位相关联络人可加入珠海政府网站交流群(QQ群号:105740705),对政府网站普查和建设工作进行交流。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3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粤府办〔2015〕19号)略,如有需要,请上广东省政府网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