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珠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珠府函〔2015〕81号
珠府函〔2015〕81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因近期市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调整,为保障市行政复议委员会顺畅运行,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规定》(珠府令第97号)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第一届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予以印发。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3日
第一届珠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015年4月3日修订)
一、珠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
江 凌 市长
二、珠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副主任
刘小龙 常务副市长
三、珠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常任委员
张 强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潘伟明 市信访局局长
朱权伟 市监察局局长
李伟辉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吴康模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毛东信 市环保局局长
王朝晖 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黄文忠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智斌 市法制局局长
方小勇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四、珠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
吴友明 市人大代表
刘治江 市人大代表
崔 云 市政协委员
张金宝 市政协委员
王继宁 市政府法律顾问
王先东 市政府法律顾问
邵长富 市政府法律顾问
谢春璞 市政府法律顾问
张文京 市政府法律顾问
张 凯 市政府法律顾问
周首南 吉林大学副教授
陈 晖 暨南大学副教授
胡 波 暨南大学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