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府办〔2013〕23号(从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从化市美丽乡村建设结对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从化市美丽乡村建设结对帮扶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市美丽乡村办(设在市城乡建设局)反映。
从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9日
从化市美丽乡村建设结对帮扶工作方案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办电〔2012〕92号)及《中共从化市市委办公室从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从化市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从办电〔2012〕77号)的文件精神,落实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到村、责任到人”工作,指导各镇(街)及各帮扶单位开展美丽乡村结对帮扶工作,结合我市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动员全市各方力量,按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配套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把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作为城乡一体化的重大举措和一项重大惠民工程来抓,集中力量打一场农村大发展、大变化的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
1.全市联动,形成合力。广泛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各企业深入参与到美丽乡村建设中来,每个美丽乡村试点村分别由1个广州市直帮扶单位和1个从化市直帮扶单位进行帮扶,各镇(街)全面统筹辖区内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互助互动,形成合力,全面建设,全面提升。
2.量力而行,特色帮扶。帮扶单位结合本单位的资源优势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经验,创新思维,创新工作方法,量力而行,结合被帮扶村的自然条件、历史人文和经济状况,完善基础设施,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挖掘属地特色,整合提升村庄整体形象。
3.群众主体,民意为重。注重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改变“政府干,村民看”的被动局面,解决发展“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农民群众建设美丽乡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变“要我美丽”为“我要美丽”,用自己勤劳的双手来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
二、工作目标
根据《广州市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工作方案》和《从化市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到村、责任到人”工作,建设“规划建设有序、村容村貌整洁、配套设施齐全、生态环境优良、乡风文明和睦、管理机制完善、经济持续发展”的宜居、宜业、宜游的社会主义新农村。2012年全面启动22条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工作,2013年完成1条广州市级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和2014年完成8条从化市级美丽乡村试点建设,逐级打造,逐年验收,2016年底实现全市22条行政村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三、形式和期限
实行广州市属单位、从化市属单位结对帮扶政策。参照广州市指定22家广州市市属单位与从化市8个镇(街)22条美丽乡村试点村结对,从化市指定辖区内22个从化市属单位与辖区内美丽乡村试点村结对,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到村、责任到人”工作。结对帮扶期限为2012—2016年。
四、组织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由市“美丽乡村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和组织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市“美丽乡村行动计划”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综合统筹、指导协调、检查督促、统计通报、考核验收等日常工作。 各镇政府(街道办)是辖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是辖区内结对帮扶工作的统筹协调主体。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美丽乡村工作办公室,明确各项工作具体负责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务求做到工作机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层层抓落实。 帮扶单位是被帮扶村美丽乡村建设的总牵头单位,参与该村美丽乡村建设全过程,创新美丽乡村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积极参与、指导并协助被帮扶村美丽乡村建设,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涉及市直部门的有关问题,加快推进美丽乡村的建设;帮扶单位要成立帮扶工作小组,按照“定责任领导、定责任部门(处室)、定责任人”的原则设定专人专岗负责,有条件的单位可阶段性派驻村干部。 以镇(街)为单元,建立“美丽乡村结对帮扶共商共建联席会议”制度,镇政府(街道办)定期组织召开共商共建联席会议,交流帮扶工作情况和帮扶方法研讨,加强对帮扶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总结并推广成功经验,共同建设美丽乡村。
五、帮扶内容
围绕《广州市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工作方案》和《从化市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中美丽乡村建设的主要任务,结合帮扶单位的资源优势和参与扶贫开发的工作经验,以及被帮扶村的资源禀赋和区域特色,深入全面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帮扶工作可包括以下内容:
(一)管理帮扶
指导被帮扶的美丽乡村试点制定和落实科学可行的发展规划,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被帮扶村建立民主的管理制度,建设坚强有力的“两委”班子,有条件的村庄可组建美丽乡村建设村民理事会。
(二)发展经济帮扶
提供农业科技培训及信息服务,引导被帮扶村充分利用资源禀赋和环境优势,因地制宜发展“一村一品”特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持续提高集体收入和村民收入。
(三)基础设施帮扶
按照《广州市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工作方案》和《从化市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摸查农村建设基本数据,规范被帮扶村村民住宅建设工作、开展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工作、配套完善村庄基础设施“七化工程”和公共服务“五个一”工程等基础。 “七化工程”是指:一是道路通达无阻化,户籍人口100人以上的自然村村道100%硬底化、村内道路100%硬底化,实现道路通达风雨无阻;二是农村路灯光亮化,试点村要率先实现“十大惠民工程”之农村光亮工程计划;三是供水普及化,试点村自来水普及率达100%,生活用水集中供水到户;四是生活排污无害化,试点村生活污水100%经处理达标排放;五是垃圾处理规范化,推行农村厨余垃圾生化处理措施,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建立“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区(县级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六是卫生死角整洁化,清理藏污纳垢场所、治理坑塘沟渠,消除蚊蝇“四害”滋生地;七是通讯影视“光网”化,实施“宽带广州”、“光网广州”战略,试点村100%自然村通“光网”,达到高速数据、高清视频点播等高带宽、高速率的要求。 “五个一”工程是指:一个不少于300平方米的公共服务站,一个不少于200平方米的文化站,一个户外休闲文体活动广场,一个不少于10平方米的宣传报刊橱窗,一批合理分布的无害化公厕。
(四)文化帮扶
帮助被帮扶村建设或改造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挖掘村庄文化底蕴,培育村庄文化,协助制定村规民约等。
(五)特色帮扶
各帮扶单位结合自身资源优势及对美丽乡村的深刻理解,自选一个或几个特色项目,在被帮扶村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体现帮扶单位的特色。
六、工作要求
(一)各镇政府(街道办)搭建结对帮扶沟通协调平台,统筹召开对接会议,建立联系,开展工作,形成合力;定期召开辖区内结对帮扶工作会议,通报最新的工作要求、进度、任务等;组织各帮扶单位与试点村开展美丽乡村帮扶建设工作,共谋共建;为帮扶单位提供工作便利,并协调解决帮扶单位在共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建立帮扶单位及被帮扶村日常工作记录制度,该记录作为考核的指标之一;定期向市美丽乡村工作办公室汇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二)各帮扶单位要按照《广州市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工作方案》和《从化市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中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主要任务要求,参与被帮扶村美丽乡村建设全过程,协助完成美丽乡村建设阶段性任务,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帮扶单位领导有计划地深入被帮扶村开展帮扶工作,设定专人专岗负责跟进建设工作,及时向市美丽乡村工作办公室反映帮扶过程中的相关情况。
(三)各帮扶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帮扶方案,充分结合各自单位的专业特长,争取在帮扶工作中找准自己的最佳切入点,把帮扶工作落到实处,效果突出。
七、考核要求
市美丽乡村工作办公室统一制定结对帮扶考核办法,结对帮扶的考核内容包括:帮扶单位的帮扶工作开展情况、被帮扶村美丽乡村建设成效、市美丽乡村办评价、镇政府(街道办)评价、被帮扶村评价以及帮扶单位的自评。综合考核分季度、半年和年终考核三种,考核结果由市美丽乡村工作办公室汇总报市美丽乡村行动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审定后公布。
各镇政府(街道办)参照市的考核办法对辖区帮扶单位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市美丽乡村工作办公室备案,市美丽乡村工作办公室对考核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从化市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到村、责任到人”工作任务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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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市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到村、责任到人”工作任务分配表
序号 | 广州市挂点单位 | 从化市挂点单位 | 美丽乡村试点村 | |
所属镇(街) | 村 | |||
1 | 广州市建委 | 市城乡建设局 | 城郊街 | 西和村 |
2 |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城郊街 | 光辉村 |
3 | 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 市林业局 | 城郊街 | 红旗村 |
4 | 广州市经贸委 | 市经贸局 | 鳌头镇 | 中塘村 |
5 | 广州市司法局 | 市民政局 | 鳌头镇 | 小坑村 |
6 | 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 | 市卫生局 | 鳌头镇 | 黄茅村 |
7 | 广州交通集团 | 市交通局 | 鳌头镇 | 石联村 |
8 | 广州市文联 | 市旅游局 | 鳌头镇 | 民乐村 |
9 | 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 有限公司 | 市文化广电新闻 出版局 | 鳌头镇 | 潭口村 |
10 |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 | 市规划局 | 良口镇 | 赤树村 |
11 |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 有限公司 | 市科信局 | 良口镇 | 少沙村 |
12 | 广州市体育局 | 市体育局 | 良口镇 | 溪头村 |
13 | 广州珠江啤酒集团 有限公司 | 市财政局 | 太平镇 | 共星村 |
14 | 广州市民防办 | 市国土房管局 | 太平镇 | 三百洞村 |
15 | 广州市社科联 | 市环保局 | 太平镇 | 上塘村 |
16 | 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公司 | 市水务局 | 吕田镇 | 份田村 |
17 | 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 | 市供销社 | 吕田镇 | 狮象村 |
18 | 广州友谊商店股份 有限公司 | 市供电局 | 温泉镇 | 平岗村 |
19 | 广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市农业局 | 温泉镇 | 宣星村 |
20 | 广州日报社 | 市城管局 | 江埔街 | 锦一村 |
21 | 广州市电视台 | 市教育局 | 江埔街 | 凤二村 |
22 | 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 市发改局 | 街口街 | 石潭村 |